臺鹽綠能弊案陳啟昱未到羈押庭 法官發拘票
臺鹽綠能被批已成「賴友友」集團,聲押案更裁,前董座陳啓昱昨天未到,法官發拘票。本報資料照片
檢調偵辦臺鹽綠能公司光電弊案,懷疑高層與廠商共謀詐財,對臺鹽前董事長陳啓昱等五人聲押禁見,卻全遭臺南地院駁回,檢方提出抗告成功,發回地院更裁,臺南地院因颱風順延至昨天開庭,但陳啓昱無故未到庭,法官開出拘票外,臺南地檢署同步發出拘票,一旦拘提不到,將發佈通緝。
臺南地院昨天中午十一時起召開羈押庭,當時陳啓昱的委任律師有到庭,獨不見陳啓昱現身,律師多次聯繫陳未果且久候陳不到,只好硬着頭皮向法官表示「也聯絡不上陳」。
昨晚六時許,羈押庭一結束,確認陳無故不到,立即開出拘票。而臺綠前總經理蘇坤煌及合作廠商鴻暉國際科技負責人蘇俊仁羈押禁見,臺綠前副總經理郭政瑋、晁暘開發負責人戴妤倩請回。
因陳啓昱家住高雄旗山,臺南地院晚間發出電子公文給陳戶籍所在地的橋頭地檢署,囑託橋檢拘提陳到案。南檢也表示,開完羈押庭後,確定陳沒到,檢察官依法開拘票,請司法警察拘提陳,若拘提未獲,將依法發佈通緝。
橋頭地檢署昨晚證實確有收到南院囑託拘提陳啓昱的電子公文,已經開立拘票,請旗山分局執行拘提中。
南檢上月廿二日指揮調查局搜索臺綠總公司等十多處,訊後依證交法特別背信罪嫌、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對陳啓昱、蘇坤煌、郭政瑋、蘇俊仁及戴妤倩共五人聲押禁見。
臺南地院聲押庭認爲,臺鹽綠能雖是臺鹽轉投資成立的公司,但兩家公司應分別屬獨立公司法人,臺綠並非證券交易法中所稱已發行有價證券公司,且檢方也未具體指出臺綠不合哪些營業常規,不符合證券交易法。
檢方廿五日提抗告指出,陳啓昱、蘇坤煌犯案時分別爲臺鹽實業公司董事及經理人身分,而臺鹽與臺綠是上市公司與子公司關係,臺鹽具實質控制權,且陳啓昱等人爲達利益輸送或掏空公司目的,共謀設立鴻暉公司、及主導成立臺綠公司,進而以臺綠名義作不利益交易。
臺鹽子公司臺鹽綠能至今虧損上億,臺鹽公司日前改派副總經理李傑翰代理董事長。民衆黨立委黃國昌昨表示,臺鹽綠能幫民進黨養一羣寄生蟲,靜悄悄再改派臺鹽綠能董事長,「國營事業賴友友集團已然成形」。
臺鹽綠能前董座陳啓昱。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