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再生能源展現ESG價值

臺灣積極發展綠能產業,並訂出再生能源發電佔比2025年達20%的目標,同時也實踐ESG價值。(圖/本報資料照片)

臺灣目前以燃煤爲發電大宗,再生能源發電量佔比約8.27%,相比德國的39.99%,臺灣還有諸多發展空間。近年,國內積極發展綠能產業,並訂出再生能源發電佔比2025年達20%的目標,展現ESG當中Environmental的環境永續價值。

根據經濟部能源局發佈數據顯示,臺灣2022年進口能源依存度下降至96.8%,創歷年低點。專家指出,國內再生能源裝置逐漸提升,因此對進口能源依賴下降,整體能源趨勢符合政策期待。

不過,臺灣2022年發電量佔比,仍以燃煤42.07%爲最高、再生能源則爲8.27%;另根據全球能源智庫Ember統計,2022年德國再生能源發電量佔比39.99%,燃煤爲30.98%,相較之下臺灣再生能源發展還有許多進步空間。

因此,發展再生能源是臺灣當前需努力的方向。國內早在2009年7月就公佈施行「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配合能源轉型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佔比20%爲目標;2019年5月1日條例再次修正,將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目標訂爲2,700萬瓩(kW),期許能夠穩健發展再生能源產業。

目前德國主要發展再生能源爲水力、風力、太陽能及生質能等,以2019年爲例,德國再生能源佔電力總裝置容量60%,其中以太陽能發電新增量最多,德國更於2014年起,每3年發佈「能源轉型進展報告」,爲了檢視能源政策目標。

另外,英國則在2017年發佈潔淨成長策略,並以減碳爲核心發展,提出8大方針,包含提升住宅能源效率、推廣低碳供暖、促進低碳交通轉型等等。此外,英國於2019年6月27日,完成「2008年氣候變遷法」修法,目標2050年溫室氣體減量回至1990年水準。

目前全球已有超過130個2050淨零碳排國家,宣示達成淨零碳排目標,臺灣也是宣示國家之一。減少碳排逐漸成爲全民共識,不過落實ESG還是有賴政府、民間等多單位公同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