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企銀勞資續簽團體協約 提升福利共創永續經營

(臺灣企銀勞資續簽團體協約,由臺灣企銀董事長林謙浩(左)及臺灣企銀企業工會理事長遊宏生(右)代表簽署。圖/臺灣企銀提供)

爲穩固和諧的勞資關係,臺灣企銀15日與臺灣企銀企業工會續簽訂「團體協約」,比過往提供更優質的員工福利,由臺灣企銀董事長林謙浩及臺灣企銀企業工會理事長遊宏生代表簽署,並有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局長高寶華及全國產業總工會秘書長戴國榮共同見證,爲臺灣企銀勞資和諧雙贏再啓新頁。

臺灣企銀表示,早在2011年就與企業工會完成首次簽署團體協約,期間歷經2次續約,內容已有多項優於法令的勞動條件,如病假30天薪資照給、全薪安胎假7天、短期妊娠3個月以下有薪產假等。此次亦與工會展開多次協商,最終達成共識,針對員工福利再添新亮點,如將婚假10天增至14天,提升員工結婚意願,進而增加生育率。

臺灣企銀對員工權益及福利規劃向來不遺餘力,適時調整相關勞動規章以切實符合員工需求,如疫情期間補助員工購買快篩劑及投保疫苗接種保障相關保險產品;另外亦提供員工持股信託100%補助、員工參加語文課程進修補助及優於法令規定的員工定期健康檢查。在生育及育兒方面,除了生育補助外也同時與數家幼兒園簽約,提供員工優惠托兒服務。臺灣企銀並每年辦理「員工滿意度調查」,持續收集員工意見,以作爲公司經營管理持續改進的參考。

臺灣企銀指出,勞資和諧有助於加強員工對企業的認同感,企業的永續經營也有賴於穩健的勞資關係,因此續簽訂團體協約對勞資關係的強化具有代表性意義。臺灣企銀強調,未來勞資雙方仍可就新的共識再行增補修正條文,讓團體協約更臻完善,以展現臺灣企銀打造幸福職場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