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犯罪故事》單元故事入圍金鐘惹爭議 文化部迴應了

薛仕凌以《臺灣犯罪故事》入圍戲劇節目最佳男主角獎。(Disney+提供)

李銘忠以《臺灣犯罪故事》同樣入圍戲劇節目最佳男主角獎項劇。(Disney+提供)

第58屆金鐘獎今(14)日揭曉入圍獎項,其中一項爭議在於戲劇節目以及迷你劇集,與其相關各人獎項的入圍、得獎標準認定。爭議最大的是《臺灣犯罪故事》,該劇有4個各自獨立的故事單元,總小時數加起來共600小時,符合戲劇節目獎480個小時的報名條件,但在個人獎項包含戲劇節目導演獎、編劇獎、演員獎部分卻又各自單元拆開報名,但每個單元的時數並不符合戲劇節目報名的480小時規定。

而戲劇結構與此相當的《你的婚姻不是你的婚姻》,一樣是以5個單元故事組成,卻是將單元各自拆開,報名迷你劇集(電視電影)獎項,報名與評斷標準不一致,引起不少討論。

晚間文化部也做出迴應,文化部影視局表示,依112年金鐘獎獎勵要點第3點規定,戲劇節目指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的各集節目加總後之播送或傳輸時間長度(不含節目特輯、花絮及廣告等)達480分鐘之連續劇。《臺灣犯罪故事》劇集共12集,每集45-60分鐘,公開傳輸各集加總長度603分鐘,符合戲劇節目報名規定。

全劇主打「1個影集、4個單元」,由同一製作人,總導演統籌4個單元,製作階段亦啓用同一組主創,包含美術、造型、攝影、燈光等,以維持4個單元在同一調性與世界觀。因此,以《臺灣犯罪故事》全劇報名「戲劇節目」獎。

至於個人獎及技術獎,則考量個人獎及技術獎目的在獎勵優秀從業個人,依照要點規定,以加註各單元副標方式,分別報名戲劇類個人獎及技術獎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