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體大老師霸凌學生再現「立意良善」調查報告 白委怒批官官相護

民衆黨團總召黃國昌。(楊亞璇攝)

民衆黨團今天披露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運動健康科學系洪姓系主任霸凌學生、助理,民衆黨團總召黃國昌揭露,調查報告表示,老師大聲吼叫、辱罵、恐嚇,造成身心畏懼要進行心理輔導,沒辦法相信竟然又出現另一份「立意良善」的調查報告,報告指出,「這位老師不是無故對學生爲貶抑、排擠或欺負等行爲」,怎麼樣的「有故」可以對學生做這樣的事情?調查報告稱4項霸凌條件全部都存在,但不完全符合,結論是霸凌不成立,這不是官官相護什麼是官官相護?

民衆黨團今舉行「國立體大系主任涉霸凌,教育部、體大竟官官相護」記者會,民衆黨團今天披露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運動健康科學系洪姓系主任霸凌學生、助理。黃國昌指出,霸凌不僅發生在課堂上,在運動治療研習社,對於未來有取得運動防護員畢業資格或是未來職涯證照,必須要見習後實習,否則根本無法從事防護員,社團本意上讓學生有實際工作經驗,藉由現場實際上工作,跟教學內容彼此之間相互配合,沒想到這個社團,成爲另外一個掌握權力的老師、僱主,去霸凌剝削受他所控制學生、助理的場域,學生爲社團事務,老師可以說解散社團,大家通通都不用念、大家都不用畢業。

黃國昌表示,學生等到大四拿到所有學分纔敢投訴,調查報告已經說,老師大聲吼叫、辱罵、恐嚇,造成身心畏懼要進行心理輔導,老師威脅學生要解散社團,由於被霸凌學生太多,社團幹部找老師討論,竟然繼續遭到老師怒罵,老師在課堂怒髮衝冠,相信這些事情,包括長期受霸凌的學生不是1位、2位,人數太多、包括助理,大家提出投訴以後,沒辦法相信竟然又出現另一份「立意良善」的調查報告。

黃說,報告指出,「這位老師不是無故對學生爲貶抑、排擠或欺負等行爲」,怎麼樣的「有故」可以對學生做這樣的事情,意思是的確有貶抑、排擠或欺負行爲,但不是無故?調查報告稱四項霸凌條件全部都存在,但不完全符合,所以結論是霸凌不成立,這不是官官相護什麼是官官相護?大事化小、保護霸凌者,長期遭受到這樣環境學生在今年畢業,不希望在學弟妹遭受相同對待,勇敢站出來。

現身記者會的當事人吳同學雙手擅抖表示,2021年他擔任該名老師的研究生,一週至少有六天時間,必須早上9點開會、上課,一路到晚上10點12點處理老師相關業務,一週每天開會需要擔心老師不知道因爲什麼事情而生氣,除了工作內容外,晚上要把手機開聲音,老師半夜打電話交辦臨時想到的東西,如果沒接到電話,老師就會說「老師都沒睡覺,學生憑什麼睡覺」。

吳同學說,有時候還會要求到家裡做家務、澆水,自己本身是射箭選手,有2場比賽,跟老師說有請假無法開會,在比賽過程中,老師卻還是一直用訊息、打電話方式強迫他要上線開會。

吳同學更爆料,社團成員入社要籤合約書,內容寫到在外面出任何防護任務,費用需要交由社團保管,最最後只能領到60%,60%還要取決於個人表現,如果表現不好資金會被扣留,長年累積下來,社團總經費高達125萬,還有一些非法掛帳的名目,社團經費沒有受到學校採購法限制,老師想買就可以動用經費,他與學校反映過,學校說這是社團內部規劃,無法適用學校規範。

吳同學說,2021年離開老師時,他向教育部投訴,不敢向學校投訴是怕到時候無法順利畢業,教育部回函請他向學校學務處、教務處反應,他向學校投訴,都是該名老師回覆,沒有立案調查。

吳同學表示,本來提供資料沒有想要到現場來,有學妹在整理音檔時說,現在聽到這些音檔想起那時候害怕、恐懼的感覺,他的事情發生3年到現在還是有學生、助理受害,希望事情有解決,不要因爲上對下、不對等的狀態持續發生,發生更遺憾的事情。

黃國昌批評,教育部把學生申訴吃案嗎,叫學生去找學校,學生交由老師回覆,這是教育部SOP?告訴所有學生,任何學生遭遇高壓暴力霸凌,千萬不要來找教育部,教育部有做到保護學生最基本的責任嗎?

黃國昌也說,不僅學生受害,老師助理請假打疫苗,竟然被打槍,這到底是什麼樣子,充滿敵意、充滿欺壓的職場環境,甚是老師要拒絕把手機交出來,助理拒絕交出,涉及妨害自由、鬧到警察局去。

黃國昌說,助理髮燒時候不能請病假,只能請補修,請假百般刁難,助理唯一的選擇是離開,僱傭關係可以這樣處理,哪一個計劃出現荒腔走板的行徑,請教育部徹查,這件事情真相一定要追個水落時出,爲什麼這麼多人投訴石沈大海,爲什麼調查報告是要件符合,但是不是「無故」這樣做,所以霸凌不成立,教育部、勞動部有必要深入調查,給社會清楚交代。

另外,有一名助理事先錄製錄音檔投訴,調查報告結果暴露她的身份,報告直接給加害人,意味着老師可以清楚知道說了什麼,無視受害學生的保護,有可能讓學生面臨更大的爆戶風顯,這樣的處理方式沒有解決問題,讓學生處在一個危險與不安的情況得下,校方只有回她老師沒有報復行爲,難道我們被傷害,上報還來得及嗎?

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司法吳林輝指出,該案發生在5月份,一直到10月1日調查報告通知當事人,訪談4位學生,調查結果,在他看起來客觀,說法對的起來,大家說法是一致,爲何下結論不完全符合霸凌,今年4月份修訂準則,主管機關會成立霸凌審議委員會,對於學校調查報告,會提送委員會重新檢視,對於在判斷上失準、缺失,會指出並要求學校改正。

吳林輝迴應,調查報告會認爲屬於輔導管教不當,沒有構成霸凌,他判斷老師情緒管理、對學生帶領不妥當,可能構成違反教師法,請學校教評會來做嚴肅處理,教育部絕不袒護自己的老師,如果是他的孩子,自己也不願意孩子給這種孩子教到,教育部都會盯緊學校處理進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