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數位服務貿易連十年順差 財部提3強化策略

針對強化臺灣數位服務貿易優勢,財政部表示,有三大具體做法,一是結合目前臺灣廠商的硬體制造優勢;二是建立新的平臺營運模式;三是開發利基市場及服務商機,以創造更大的價值。

依經濟合作發展組職(OECD)的界定,數位服務範圍涵蓋國際收支帳項下的電腦服務、資訊服務、視聽及相關服務三項。

其中電腦服務包括網頁及程式設計、客製化軟體銷售、軟硬體安裝及諮詢、資料處理等;資訊服務包括新聞通訊社、入口網站經營及搜尋引擎服務;視聽及相關服務包括錄製電影、廣播及電視節目、聲音等內容服務。

財政部18日發佈「全球數位服務貿易發展專 題」,顯示全球數位服務輸出自2005年的1,515億美元成長至2022年的近9,500億美元,年均成長率達11.4%,電腦服務佔比8成至9成,穩居數位服務貿易大宗,也是主要成長動能來源。

財政部分析,電腦服務成長快速有兩大原因,一是隨全球化發展,IT公司形成跨國合作的網絡特性;二是雲端運算(cloud computing)、區塊鏈(blockchain)等從未以實體存在的新興經濟活動崛起。

觀察2022年全球數位服務輸出前五強,依序爲愛爾蘭、印度、大陸、美國和德國。財政部表示,臺灣近年數位服務輸出規模不大,但成長速度高於全平均值,在主要國家居中間水準,且享有連年順差,發展潛力值得期待。

財政部強調,在這波數位經濟趨勢下,軟體、資料及平臺營運服務等技術與整合能力,成爲關鍵競爭要素,例如愛爾蘭即是以ICT產業聚落爲基礎,建構出強大的生態體系,進而帶動電腦服務輸出顯著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