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 正副議長賄選都判無罪 藍營籲設選舉專業法庭
針對臺南正副議長賄選案10名被告均判無罪,南市議會國民黨團發言人蔡育輝建議,法院應設置專責審理選舉案件的專業法庭。(曹婷婷攝)
臺南正副議長賄選案一審判決議長邱莉莉、副議長林志展等10名被告均無罪。南市議會國民黨團發言人蔡育輝2日表示,黨團尊重司法判決,但賄選手法千奇百怪,檢察官與法官裁判標準不一,建議法院應設置專責審理選舉案件的專業法庭。臺南地院對此僅迴應尊重。
蔡育輝昨天表示,正副議長賄選案一審結果出爐,引發諸多聯想,針對法官將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等人利誘李鎮國的A、B、C、D等4項保證以「閒聊」帶過,他說,現今選舉賄選手法千奇百怪,法官未必懂這些術語、行話。
再者,檢察官與法官裁判標準不一,全民看得「霧煞煞」,民選官員任期僅4年,對於裁判時效要求遠高於一般案件,法律見解形成也必須統一,因此,黨團建議應設置專責審理選舉案件的專業法庭,否則無法達到「止訟」目的,並衍生更多紛爭。
國民黨立委謝龍介昨也說,針對正副議長賄選判決,有人說是法官對被告翻供採取全面相信,也有人指責檢調辦案蒐證不齊,造成無罪判決,究竟是法官護航還是檢調辦案不力,應儘快釐清,還給各界對司法高度期待。
他說,如果用這種高度技巧掩護買票犯罪,不只匪夷所思也重重傷害臺灣人民對司法的期待,法官相信這些辯詞,各位鄉親相信嗎?
臺南地院昨天就藍營黨團提出專責審理選舉案件法庭的建議,簡單迴應,「予以尊重」。臺南地檢署針對外界對承辦檢察官諸多臆測則強調,承辦檢察官依證據及偵辦時程依法提起公訴,並無外界所述「倉促起訴」情形,且檢察官調升、就任也是正常年度調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