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房屋稅率完成三讀 影響人數大幅減少
臺南市議員蔡育輝提出的修正動議,放寬因繼承取得的房屋稅率,獲得市議會定期會二三讀通過。(洪榮志攝)
臺南市議會定期會30日完成二三讀程序,市府爲打擊囤房提出的《臺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除依政黨協商版本通過外,還通過市議員蔡育輝提出的修正動議,放寬因繼承取得的房屋稅率,影響人數將大幅減少,將從明年7月1日起實施。至於審查進度僅完成1/3的111年度臺南市總預算,也在會中變更議程,今、明2天將繼續審議。
據瞭解,市府爲打擊炒房,提案修正《臺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非自用住宅採差別稅率課徵房屋稅,原本每戶稅率都是1.5%,擬提高爲持有5戶以下每戶稅率2.4%、6戶以上3.6%;建商則因須有待售期,持有3年課稅1.5%,3年以上則比照非自用住宅的5戶以下2.4%、6戶以上3.6%。
不過,此案送請議會審議時,因議員意見分歧,經過政黨協商後,修正爲持有1戶非自用住宅將課稅1.5%,2至3戶課稅1.8%,4至5戶2.4%,6戶以上維持3.6%;至於建商部分,3年內課稅1.5%,3年以上課稅2.4%。
儘管政黨協商版本出爐後,市府財稅局估計,以全市110年房屋稅課稅人數約56.4萬人,影響人數將從市府版的3萬9000多人,大幅降爲9000人,佔全市房屋稅課稅人數約1.65%,抑制炒房的力道恐將不足,進而影響維護居住正義的成效,但今天二、三讀時,大會仍通過政黨協商的版本。
另外,蔡育輝認爲,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中,對於「繼承取得應有部分者」,未顧及現今少子化情形日趨嚴重,如果夫或妻因單獨1人繼承取得全部房屋,依草案規定反須適用更高稅率,對納稅義務人不公,提案修正爲「公同共有及因繼承取得應有部分或單獨繼承取得2戶以內者,百分之一點五。但有出租情形者,除符合本目之7規定外,不適用之。」也獲大會二三讀通過。
此案完成三讀後,財稅局認爲,此一修正法案曾於2019年經議會撤銷,但爲使囤房稅制更合理及符合民意,此次提案前已積極溝通,尋求社會各界共識及支持,雖然未如預期以市府原規畫版本通過,最終獲議會支持以政黨協商版本通過,但以建置多屋族多繳稅的量能課稅觀點,已展開一個起手式,也代表着市府平抑房價的決心,透過與中央攜手合作多管齊下,藉由中央的房地合一所得稅2.0、金融貸款管制措施及實價登錄2.0,地方施行囤房稅,並嚴加取締紅單交易,共同打擊炒房,希望讓房市能迴歸健康發展的基本面,使全體市民共享市政發展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