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兩陣營爭風吃醋當街毆鬥!1男遭殺傷 4煞不配合偵辦全押了

▲臺南市警永康分局破獲一起殺人未遂案,緝獲4名犯嫌送辦,並建請檢察官聲押4人。(圖/示意圖,記者林東良翻攝)

記者林東良/臺南報導

臺南市永康區復國一路25日深夜發生一起疑因爭風吃醋當街毆鬥,被害人被殺傷送醫救治,永康分局據報循線緝獲王姓男子等4人,犯嫌除極度不配合調查,並堅拒吐露在逃犯嫌身分,全案訊後依殺人未遂罪嫌送辦並建請檢察官聲押獲准外,並積極追緝在逃犯嫌到案中。法官28日裁定4人准予羈押。

警方指出,25日深夜11時許,永康區復國一路有兩羣人在打羣架,警網到場時打架的人一鬨而散,其中一人被人殺傷送醫急救,警方查出現場有兩派人馬疑因感情問題爭風吃醋,其中一方5人打殺被害人這方2人,被害人逃跑不不及被殺傷送醫。

警方循線緝獲20多歲王姓男子等4名犯嫌到案,起獲一支棍棒,但作案刀械未起獲;王嫌4人均是20至23歲年輕人,到案後極不配合警方釐清調查案情,也堅拒吐露另一在逃犯嫌身分,警方懷疑在逃犯嫌就是持刀逞兇男子。警方偵訊後於26日下午將全案依殺人未遂罪嫌送辦,並建請檢察官聲押4人。警方將待被害人傷勢穩定後,進一步釐清案情,並追緝在逃犯嫌到案中。

臺南地院指出,本案經檢察官聲押,王嫌等人雖矢口否認有何殺人之主觀犯意,惟有證人之證述及相關事證在卷可佐證,足認被告等涉犯刑法殺人未遂及攜帶凶器在公共場所聚集三人以上下手實施強暴罪嫌,犯罪嫌疑重大。被告等否認殺人犯行,其供詞避重就輕,與證人證述等犯罪細節有所不一致,且本案尚有共犯尚未到案,以釐清案情,參以現今網路資訊發達及現今通訊軟體技術便捷、迅速、私密之特性,若令被告等交保在外,非不得透過手機或電腦所載通訊軟體與共犯進行聯繫,有事實足認有刑事訴訟法之勾串共犯及滅證之虞。且被告所犯殺人未遂罪嫌,爲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重罪,刑度極重,此等重罪本常伴有逃亡之高度可能,可預期被告目前確有逃亡以規避日後審判及刑罰執行之強烈動機,有事實及相當理由足認具有刑事訴訟法羈押原因,認均有羈押之必要,並均禁止接見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