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開發案被控圖利 南市府:時間錯置顯為誤植或抹黑

有媒體人影射103年至106年間,臺南開發案容積率獎勵涉圖利。臺南市府今天說明指涉時間錯置「經查案件時間點均未符合,顯爲誤植或抹黑」。

媒體人毛嘉慶與國民黨前文傳會副主委練鴻慶今天以臺南開發案容積率獎勵,前往臺北地檢署告發總統賴清德在臺南市長任內涉嫌圖利。臺南市政府新聞稿指出,臺南市自民國88年開始全面實施容積率管制,但原屬合併升格前臺南市部分地區,因現行容積率較低,相較於六都其他地區,發展明顯受限。

南市府說明,因應縣市升格合併及生活型態改變,過去以傳統透天建築爲主的南部房地產市場,逐漸可接受大樓型態產品。市府於民國98年10月訂定「臺南市都市發展軸線第1期地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部份專案通盤檢討案」,透過獎勵及回饋方式提升容積率,帶動市中心區公園道周邊發展。

同時也於98年12月「變更臺南市中西區都市計劃(細部計劃)通盤檢討案」,於土地使用管制要點新增「鼓勵大面積基地」開發規定,以帶動市中心區發展。

市府指出,有關東區「工2」工業區變更案,是後續案件因應監察院糾正內政部全國容積獎勵浮濫,103年內政部訂定容積獎勵上限20%全國性規定,經市府同年8月公告獎勵已不適用,此後都遵循中央訂定法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