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檢疫落跑女重罰15萬元 黃偉哲氣炸:研議再索賠協尋費用

▲針對2月17日違反居家檢疫規定的花姓女子,臺南市長黃偉哲對於花女不負責任的行爲表示遺憾,居家檢疫若失聯將依情節公佈姓名照片及重罰。(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針對2月17日違反居家檢疫規定的花姓女子,臺南市長黃偉哲對於花女不負責任的行爲表示遺憾,也感謝社會大衆的關注,藉着網路的力量幫忙協尋,更感謝新竹縣警局、衛生局的幫忙,將花女平安送回家裡面;衛生局長陳怡表示,此案耗費許多行政人力協尋,將從重罰款15萬元。

因應新冠肺炎(COVID-19,簡稱武漢肺炎)疫情,臺南市政府由民政局、警察局和區公所,將配合里長協力做好居家檢疫的防疫工作;臺南市長黃偉哲再度呼籲市民不必過度擔憂,也請需要居家檢疫的民衆確實配合,以免受罰。

▲衛生局長陳怡表示,此案耗費許多行政人力協尋,將從重罰款15萬元。黃偉哲表示,市府絕對重視被隔離者或被檢疫者的人權,但更要重視公共安全,所以如果個案失去聯繫,會請警政機關、民政機關幫忙協尋,若走完所有協尋程序,都沒有辦法取得聯繫,政府會先公佈姓名以及所在行政區,再經過一段時間、一定的程序還是沒有辦法找人的話,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以及行政程序法第36條的規定,進一步公佈照片,請社會大衆幫忙協尋,這是面對公共衛生事件,應該對社會大衆負責任的做法。

黃偉哲進一步指出,目前臺南市有1千多位居家檢疫的個案以及幾十名的居家隔離者,居家隔離者如果違反居家隔離規定將開罰6至30萬,違反居家檢疫規定者則是開罰1至15萬元,市府會依照傳染病防治法及中央疫情防疫指揮中心規定的標準作業程序執行。對於違反規定的個案,市府不排除將對個案索取賠償尋找的相關費用。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佈,2月16日起全面啓動加強社區監測方案。加強監測對象如下:(1)14天內有國外旅遊史(包含新加坡、泰國及日本及其他國家)或曾接觸來自國外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人士,且醫師高度懷疑COVID-19感染之發燒或呼吸道症狀個案。(2)發燒/呼吸道症狀羣聚現象者。(3)抗生素治療3日未好轉且無明確病因、「羣聚事件個案」或「醫護人員」之肺炎個案。依照現有資訊分析,一般社區民衆得到感染的風險很低,尚無須提升防疫等級,請民衆無須憂心。臺南市政府民政局指出,區公所在接獲民政局居家關懷資料,立即進行14日居家關懷,每天撥打電話關心民衆健康狀況並加以記錄,直至檢疫狀況解除;該局提醒民衆配合中央政策,透過各官方網路平臺取得正確防疫資訊,切勿因網路不實訊息造成不必要的恐慌,並請落實通報和居家檢疫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