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環警聯合污染稽查 1天查獲3起違法送辦
▲臺南市環保局1月27日會同環保署南區督查大隊、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三大隊及第三中隊共27人,兵分5路同步稽查,計查獲3家工廠違法行爲,分別依情節移送法辦或開單告發。(圖/記者林悅翻攝,下同)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環保局1月27日會同環保署南區督查大隊、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三大隊及第三中隊共27人,兵分5路同步稽查,鎖定臺南安定區、仁德區、關廟區、學甲區等5家工廠,計查獲3家工廠分別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空氣污染防制法及廢棄物清理法等,分別依情節移送法辦或開單告發。
農曆年節近,環保稽查不鬆懈!臺南市安定區一家被勒令停工的地下廢棄物處理工廠,1月27日遭環、警聯合稽查小組查獲擅自復工營業,場內堆置大量待處理的廢棄物之外,更沒有申請廢水排放許可證,當場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告發並將負責人函送臺南地檢署。
市長黃偉哲表示,絕不允許惡劣廠商挑戰政府維護環境品質、執行公權力的決心,事業單位不要抱持僥倖的心態以身試法,請大家一同愛護鄉土,讓青山長在、綠水長流,爲後代子孫留下美好淨土。
環保局表示,安定區地下廢棄物處理工廠之前因違反水污法被裁罰停工,是環保局重點巡查對象,近期發現疑似復工,列入聯合污染稽查小組對象。依水污法規定可處負責人最高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新臺幣20萬元以上5百萬元以下罰鍰。
其他2家工廠,一家是位於關廟區的廢塑膠再利用工廠,稽查人員在現場發現業者收受廢泡棉、產生的廢鐵未登載於廢清書,廢棄物也未申報產出貯存,相關行政作業違規,依違反事業廢棄物清理法可處6千至3百萬元罰款。
另一家違規的工廠是位於學甲的木業工廠,其空污處理設備故障未修,事業廢棄物也沒做好防雨水、污水滲漏等措施,分別依違反空污法及廢棄物清理法開單告發,最高可處2千萬元。
環保局長謝世傑強調,環保局會持續稽查取締,做好環境維護工作,民衆若發現違法情事,請撥打0800-066666環保報案專線,環保局會盡快派員前往查覈。環保稽查不分晝夜,強力打擊環境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