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5千萬購警用裝備 基層憂不符需求
臺南市政府編列5000萬添購警用裝備,基層員警希望配備每人1把電擊槍,市警局認爲警員腰間已掛滿裝備,再掛電擊槍與電擊彈匣,不但增加執勤負擔,還可能混淆該拔真槍或電擊槍的困擾。(讀者提供/程炳璋臺南傳真)
臺南市上月底發生震驚全臺的殺警奪槍案,各界關注警察執勤安全,臺南市政府允諾動用第二預備金5000萬元添購警用裝備。但有基層警員在臉書粉絲頁「靠北警察」發文,要求至少1警1把電擊槍,臺南市警局行政科則認爲,除了經費不足,1人1把也可能造成警員實際使用的困擾。
由於採購時間倉促,警局日前開會調查各警分局對各式警械實際需求,預計年底前完成採購品項包括防割手套、辣椒水、電擊槍、電擊彈匣與密錄器共5種,臺南市每輛警車將放置1支電擊槍、2套防割手套,另購買約2000多支辣椒水與2000多支秘錄器。
基層警員爲此也批評臺南市警局急着招標,卻未調查基層所需裝備規格,擔心高層流於消化預算,浪費公帑採購過時且沒必要的裝備。不少警察都舉現有公發的密錄器效果很差爲例,大家寧可自掏腰包買更好的廠牌。另外,殺警案已證明辣椒水在遇上持械歹徒攻擊時,發揮功能有限,要求起碼人手1把電擊槍,列爲出勤標配。
臺南市警察局表示,警用裝備招標日未定,並非網傳的9月7日,但年底前須完成採購,時程急迫。
針對基層討論度高的電擊槍,市警局指出,實際使用會遇上許多困擾,首先是警員腰間已掛滿裝備,再掛上1把電擊槍與1副電擊彈匣,不僅增加負擔,拔槍瞬間還會混淆該拿手槍或電擊槍?此外,若面對體內裝有心律調整器者,也不能使用電擊槍,執勤警員當下難以判斷,再者,若遇下雨,戶外也不好使用電擊槍。
臺南市警局行政科表示,臺南市現有311把電擊槍,每把價格約2萬多元,此次初步預計採購約50支(視招標狀況微調),配置於每輛巡邏車,其餘放警所值班臺備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