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4月大男嬰瀕臨腦死家屬決定拔管 父:十分悲苦的抉擇!

▲臺南4個月大嬰兒疑因保母不當照顧陷入瀕臨腦死困境,家屬忍痛決定20日下午拔管,讓小弟弟不再繼續痛苦。(圖/家屬提供,下同)

記者林東良/臺南報導

臺南發生一起疑保母未在第一時間叫救護車送醫,讓4個月大嬰兒面臨腦死困境,家長指控楊姓保母延誤送醫,到院人已失去生命跡象,經醫院急救雖恢復心跳,但卻陷入瀕臨腦死困境,家屬經過討論忍痛決定20日下午拔管,讓孩子不再痛苦。

陳姓男嬰父親表示,孩子在醫院加護病房病況惡化,醫師告知家屬孩子瀕臨腦死,看到心愛的兒子飽受痛苦,且腦水腫情況愈來愈嚴重,在醫師分析孩子病況及相關建議後請家屬慎重考慮是否要拔管,家屬每天看到孩子的病況每況愈下,考慮到孩子瀕臨腦死,且頭部因水腫變大,爲了不讓孩子繼續痛苦,最後忍痛決定拔管,預定20日下午1時30分左右,會同醫師執行。陳爸爸悲傷地說:「這實在是十分悲苦的抉擇。」

據瞭解,陳姓夫妻育有兩子,大兒子約2歲大,弟弟今年5月纔出生,因2人都有工作,在8月5日將當時2個月大的寶寶交給曾照顧過他哥哥的孩子之楊姓保母照顧,未料僅僅只是過了1個月就發生悲劇。

9月4日下午陳妻準備要去接寶寶時,突然被保母通知,寶寶被痰噎着喘不過氣,保母開視訊給陳母看,看到寶寶趴在地墊上一動也不動,陳妻問爲什麼要讓寶寶趴着?保母說她在拍痰,但寶寶的氣好像喘不上來,問陳要來載寶寶嗎?還是要叫救護車?陳妻當下請保母馬上叫救護車,但保母卻表示請陳母送醫會比叫救護車還要快到,而保母說她的手機是3G沒辦法撥電話,請陳妻自己聯絡救護車。

陳妻馬上趕去現場,一邊聯絡救護車,等到場接到寶寶時,寶寶眼睛上吊,全身軟趴,呈現失溫狀態了。送到醫院時,寶寶已無呼吸心跳,家屬需籤病危通知,在手術室急救開刀後,寶寶恢復心跳,但回加護病房時又無心跳,又急救了一次。醫生告訴家屬,寶寶現在呼吸需靠插管支持及升壓藥物幫忙,瞳孔反射消失,現在是瀕臨腦死的狀態,醫生的話讓家屬心碎。

家屬認爲保母不當照顧嬰兒,沒有在第一時間叫救護車將孩子送醫搶救,而延誤病情,造成孩子難以回覆的嚴重後果,事後向新營分局案提告,控告保母重傷害及妨害兒童身心發展等罪嫌,討一個公道。

臺南市警新營分局指出,本案家長已於9月7日向警方提出重傷害、妨害兒童身心發展等罪嫌告訴,警方依法受理,並通報臺南市社會局查處。目前本案已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深入釐清案情依法調查偵辦中。

臺南市社會局指出,有關媒體報導臺南市疑有保母不當照顧幼童送醫治療案件,社會局9月4日晚間接獲通報後,已立即指派社工人員到院瞭解幼童狀況及關懷家屬,同時聯繫警察局及地檢署,亦會同居家托育中心至該托育人員家中聯合稽查,釐清案發過程。

社會局表示,該名幼童自8月5日起委託居家托育人員照顧,9月4日托育人員發現幼童身體不適,通知家屬自行送醫急救治療。經查該幼童戶籍地及居住地皆在外縣市,於事發日前曾轉換家屬及保母等多名照顧者,相關案情尚待進一步釐清,目前全案已進入司法調查程序,社會局也全力配合檢警進行調查。

社會局另查該名托育人員現爲臺南市登記托育人員,除照顧本案幼童外尚有另外1名幼童,案發後社會局已即刻發函要求該托育人員暫停新收託,原收託另名幼兒已由社會局協助轉託。後續將持續追蹤該案司法進度,如經調查確定該托育人員有違反兒少法第49條情事,社會局將依同法第97條裁處其最高60萬元罰鍰,並廢止其居家式托育服務登記證書,以確保托育安全與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