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2歲童遭「水管插肛、窗外懸空」虐死!母冷眼旁觀:不嚴重

▲2歲謝姓男童遭家暴虐待長達3個月,父母發現其沒了呼吸才緊急送醫,男同仍傷重不治。(圖/資料照,下同)

記者黃資真/臺南報導

臺南一名2歲謝姓男童因遭虐待被安置,1年多後結束返家第1天,繼續被32歲陳姓父親家暴,3個月間遭水管插肛灌水、徒手抓生殖器,最後因腹部鈍傷慘死。43歲謝姓生母因縱容施暴,臺南地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處2年,陳男另案審理中。

判決指出,謝女、陳男未登記結婚,謝童2022年間疑似遭虐待,自同年4月26日起由臺南家防中心協助安置,直到2023年7月23日結束安置,與謝女、陳男還有4歲姊姊住在飯店。

沒想到結束安置卻是夢魘的開始,陳男因認爲謝童不服管教,在3個月間頻頻施暴,包括入睡前以綿繩持續捆綁謝童手腕、以蓮蓬頭之水管插入肛門並灌水至少2次、徒手捏謝童生殖器至少1次、抓住領口並將手連同謝童伸至窗外,威脅要將之丟下樓1次,將謝童帶至房間廁所並以冷水衝淋至少4至5次、以手掌擊打後腦勺3至4次、拿橡皮筋彈射謝童身體3至4次、以熱熔膠條打手腳3至4次,種種惡行令人不寒而慄。

最終在同年10月18日,謝女外出工作不在場時,陳男以不詳方式重擊謝童腹部,造成肝臟損傷、胃破裂,胃內容物流出約500毫升,流至腹腔內造成腹膜炎引發敗血性休克,晚間8點2人發現小孩沒了動靜,才急忙送到醫院急救,最後仍不治。

而急診醫師檢查時,發現謝童全身佈滿新舊傷痕與瘀青,故依法通報警方調查,當時謝女、陳男雖供稱孩子是在浴室滑倒栽進浴缸溺斃,但因孩子全身傷勢多到不合理,說詞有疑慮,遭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檢方進一步調查才發現,根據規定孩子安置後每月需家訪2次,但在死前3個月期間社工僅成功家訪2次,期間遭謝女、陳男一再找理由推遲,最後來不及在10月19日家訪前挽救孩子性命,而謝女目睹兒子遭施虐全程,卻從未阻止,因此依法起訴,陳男傷害致死部分由檢方另案提起公訴審理中。

法院審理時,謝母坦承因陳男不願工作,她得工作賺錢,所以需要陳男幫忙照顧女兒,若獨自帶走兒女也沒有地方住;且她之前曾婚姻失敗過,不希望遭受2次婚姻失敗,陳男對女兒也特別好,不希望女兒變成單親家庭,兒子死前的傷勢並不嚴重。

法官認爲,謝女未積極帶被害人前往就醫或讓社工訪視,使謝童脫離被虐打之處境,屬「不願」而非「不能」,身爲孩子母親,應有保護義務,卻坐視不救,考量謝女最初於警詢及偵查中雖否認犯行,之後於偵查中及審理時除均坦承犯行外,並清楚供述陳男暴行,而助益案情之明朗,容見其有彌補過錯之悔悟心意,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處2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