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媒:臺立法機構查弊令綠營忌憚

參考消息網7月4日報道 臺灣聯合新聞網7月2日文章指出,臺立法機構改革“法案”上路,藍白都想做出成績。民衆黨希望調查“國發基金”、鏡電視等案,國民黨希望儘快釐清鏡電視案,藍白已有交集。然而,綠營卻以“鏡電視案已在‘司法’調查中”爲由提出反制,認爲藍白“疊牀架屋”,有違立法機構“職權行使法”。只是檢調查鏡電視案快兩年,也沒查出個結果,立法機構調查權才初試啼聲,綠營是在怕什麼?

據文章介紹,民衆黨立法機構黨團總召黃國昌近日表示,有關聽證調查制度的適用對象,民衆黨團希望聚焦在“國發基金”、鏡電視等弊案。至於國民黨陣營,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林思銘表示,民衆黨有意在立法機構“交通委員會”成立調查小組,一起揭發弊案,藍白就此議題看法一致,盼儘速成立調查小組。尤其是鏡電視案,要攤在陽光下讓民衆檢視。

文章認爲,藍白之所以鎖定鏡電視案,據傳與有關鍵人士願出席聽證會有關。如果藍白有共識行使聽證權,有幾位鏡電視案的關鍵人士也樂意出席作證,案情可望有重大突破。而這也是綠營關切之所在,難怪綠營的火力集中在鏡電視案。

綠營深知擋不住藍白成立調查項目小組及舉行聽證會,於是宣稱“司法”也正在偵辦鏡電視案,批評藍白在調查中“疊牀架屋”,還援引改革後的立法機構“職權行使法”,強調有關條文意味着“檢調偵辦案件,立法機構不能立案調查”,呼籲藍白自制。

但藍白的做法其來有自,臺立法機構3月成立鏡電視調閱項目小組,其間“通訊傳播委員會”百般不配合,致使調閱無功。

鏡電視案早在2022年10月就由士林地檢分案偵辦,一年多了,案情不動如山、謎團依舊,綠營民代還要立法機構調查權別介入,是在忌憚什麼?

再以超思雞蛋案爲例,2023年9月,超思公司進口巴西蛋爭議爆發,各界向北檢告發相關官員,事發至今已經數月,北檢尚未約談相關人員到案說明。最近,國民黨又挖出畜產會與亮採公司簽訂進口貿易合約,後來付款對象卻變成了超思,臺當局農業部門高層竟說“不知兩家業者是什麼關係”,根本就是一本糊塗賬。如果是這樣的辦案效率,立法機構也不能介入嗎?

文章指出,行使聽證權更有助發掘真相,何來侵犯“司法權”之說?更別提只會對藍營檢察官追殺、卻輕縱喝花酒綠官的監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