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美貿易首批協定 拚7月生效

歷時一年,臺美貿易首批協定於1日在美國華府簽署,該協定包含第一階段五議題(貿易便捷化、良好法制作業、服務業國內規章、反貪腐、中小企業),前言及八個章節,共81條條文。根據條約締結法,應於簽署後30日內報請行政院備查,並於條約生效後,主辦機關應報請行政院轉呈總統公佈,並送立法院查照。

據瞭解,因爲經貿辦談判團隊上週末纔剛自美國返臺,預計近日向總統蔡英文、行政院長陳建仁報告後,就送行政院備查,力拼7月生效。知情官員認爲,在雙方簽署後其實對彼此已經有約束力,只是要把程序走完。

對於外界仍對首批協定內容有不解之處,官員表示一直以來都有在做社會溝通,包含與相關利益團體交換意見,以及對大衆先公開文本,「溝通將不會停歇」。

針對剩下七項議題,鄧振中4日受訪時表示,將在第二階段陸續談判,其中我方希望以農業、勞工、環保三項議題爲優先,這也是雙方都比較沒有爭議的部分。至於剩下的標準、數位貿易、國營事業、非市場政策及做法,因爲處理上比較複雜,加上部分在美國還有爭議,可能會擺在比較後面做談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