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魯閣號事故開庭 審查單位甩鍋「未要求設護欄」家屬批:不要推卸責任
今天花蓮地方法院續理0402太魯閣號事故,傳喚中棪工程顧問公司專案經理郭國振,說明邊坡未設護欄一事。(羅亦晽攝)
今天花蓮地方法院續理0402太魯閣號事故,傳喚中棪工程顧問公司專案經理郭國振,說明邊坡未設護欄一事,不過其證詞卻令檢方、代理律師及罹難者家屬痛批,根本是在推卸責任。(羅亦晽攝)
今天花蓮地方法院續理0402太魯閣號事故,傳喚中棪工程顧問公司專案經理郭國振,提訊包商李義祥、越籍移工華文好。郭針對邊坡未設護欄證稱,一旁已有天然樹叢及架設警示帶,且其他車輛經過多次均未出事,且施工廠商也未提出增設護欄的要求,此證詞也令檢方、代理律師及家屬無法接受,痛批,根本是在推卸責任。
花蓮地院今續審越南籍非法移工華文好、 聯合大地工程監造張齊富財過失致死等罪,提訊李義祥、傳喚郭國振作爲證人交互詰問,其中郭8月中旬被檢方追加起訴涉犯過失致死罪嫌。李說明操作怪手的用意主要是要供電給熄火卡在邊坡的工程車,沒想到不慎滑落,進而造成憾事;郭國振則是說明自己審查設計及施工狀況。
郭證稱,自己從事土木行業近30年,針對事故現場未設置護欄,因整個工程大部分爲臨軌工程,1.9公尺內不能有異物入侵,可設瞭望員或警示措施,加上混擬土車輛進出3、400趟都未曾發生問題,且施工便道有樹叢阻隔,一旁也有架設警示帶,能防止人掉落鐵軌,設計單位依現況評估不需設護欄,自己也認爲合乎現況。另,工地道路平均5公尺寬,設護欄會影響路寬,加上一般紐澤西護欄若遇上衝擊力很大的情況,可能無法阻擋車輛。
他也強調,事發當天是清明連假臺鐵已要求停工,李卻進去趕工,再來又因操作怪手不慎,導致工程車滑落邊坡掉到鐵軌,不等同安全措施不足。
不過蒞庭檢察官林於湄不太能接受郭的證詞,她認爲,他爲被告之一,且事故發生後,竟還在主張在事故道路不需設置防護欄,防止「物品」掉落,現場只有樹木及風吹就倒的小紅旗,根本沒有發揮專業督導安全,甚至還用混凝土車經過暫時沒有出事,就認爲事故道路安全,可見工程顧問公司看待行車安全是如此草率;另,工地大門沒有上鎖、也無人看守,比民衆家裡門禁還不如,痛批「這就是人民納稅錢花了3億多元的工程」。
太魯閣號罹難者家屬委任律師陳孟秀說,郭的工作是要審查施工單位的報告,卻都沒有審查,「那要專案經理幹什麼」,痛批郭擺明就是在卸責,且聯合大地工程單位明知1月時,預拌混凝車卡在邊坡熄火,事後卻都沒有任何作爲,如今發生意外就是要負起法律責任。
告訴代理人王薇君則表示,16日去現場看郭稱的樹叢,「那排樹是神木嗎?粗細只有大腿般粗,也沒幾棵」,卻稱能阻擋,痛批這安全問題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她也提到自己出庭會在胸前戴傷白花的用意,因在殯儀館看到罹難者感到很不捨,記得家屬在外等候的神情,藉此想提醒被告及法官,若49條人命只剩下一朵白花,不知道拿什麼保證未來的人有安全回家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