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開控變更登記有重大瑕疵 經部駁斥與事實不符

臺開經營權風波不斷,董事長邱於芸(右)與遭解任副董事長吳子嘉互相指控。臺開認爲經濟部商業司先前處理反對方解任邱於芸的變更案迅以覈准,涉及瀆職,但經濟部立刻駁斥,與事實不符。(資料照)

經營權風波鬧不完。臺開指控3月15日經濟部商業司核發的董事長解任變更案,明明副董事長吳子嘉送出的變更事項中有多項重大瑕疵,卻仍迅以覈准,有瀆職行爲,揚言要對商業司提出損害賠償。對此經濟部商業司嚴正駁斥「與事實不符」,是典型錯假訊息。

經營花蓮新天堂樂園的臺開爆發跳票財務危機,內部管理階層紛爭不斷。2月時先是臺開申請改換法人代表,拔掉董事長邱於芸董座位置。3月初邱反召開臨時董事會,認證自己董事長身分不變,並解任另一方吳子嘉職務。

邱於芸回覆董座身分後,臺開指控經濟部商業司未要求反方撤換董事長變更案要補正,就迅以覈准,有瀆職行爲。造成後續衍生出對臺開一連串的損害,將對商業司提出損害賠償。

經濟部商業司今聲明「與事實不符」,指臺開的變更登記案有兩案。第一案於2022年2月8日向該部申請法人股東改派代表董事、董事長解任變更登記。因所附文件尚有須補正釐清,遂於2月18日請其補正申覆。臺開於同年3月1日即檢送相關文件。可見所謂迅速覈准、未要求補正的指控完全錯誤。

後續經濟部依「公司法」及「公司登記辦法」審查申請文件書表,確認均無違反法定程式之處後,才於同年3月15日覈准該申請。

經濟部指出,後續臺開又以董事長邱於芸爲公司代表人,3月17日申請法人股東改派代表人爲董事、解任副董事長吳子嘉、補選董事長邱於芸等案件,也就是第二個案件,目前正依法審理中。

該部強調,臺開2月8日所申請案件,相關處理程序與其他公司變更案相同,無所謂「迅予覈准」情事。報載臺開公司所稱涉及經濟部情事等節顯有曲解,並與事實全然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