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副總理髮聲 戴克辛符合獄外服刑資格
戴克辛(中)在醫院已120天,反對黨炮轟政府不公。(新華社)
泰國懲教署12月12日發佈新規定,允許部分囚犯改在家裡、醫院或政府機構等地拘留,不用關在監獄。消息一出,矛頭直指,新規定是在幫前總理戴克辛續留醫院一事解套。懲教署第一時間否認,不過,日前副總理頌薩公開說,「戴克辛符合資格,只要解釋清楚,相信民衆會接受。」
懲教署發佈的2023年拘留場所拘留要點,分爲6部分、20條具體規定。其中,獲准在獄外羈押的囚犯須同時滿足3項資格:1、根據懲教法被羈押者;2、經監獄囚犯特徵分類工作組認定,犯人確有就醫需求;3、工作組須嚴審囚犯背景、過往行爲。最終結果提交監獄長和懲教署。
而監獄外羈押的場所及必須遵守的規定則爲1、在家中拘留:遵守分類和拘留制度;2、在政府單位、提供公共服務的機構、教育社福機構、寺廟、清真寺等場所拘留:實施行爲養成制度;3、在醫院羈押:要在醫院過夜治療的囚犯。
此外,關於拘留場所,無論是房屋、建築物還是其他場所,須依據民事登記法登記,並具備相應的房屋登記和門牌號碼,及設定電子腳鐐座標。
只是反對黨炮轟,這根本是爲戴克辛量身打造,讓他免蹲苦牢。司法部副常秘、懲教署代署長沙哈甘否認,並聲稱《懲教法》2017年就已頒佈,新規定早應提出,是懲教署反應太慢。
諷刺的,是事隔不到10天,頌薩表示,戴克辛的刑期未超過4年、不是對社會構成威脅的恐怖分子,符合獄外服刑規定。
頌薩說,刑事處罰管理分爲5種類型,而懲教署有兩種:死刑和監禁。監禁並不僅僅指在監獄裡的監禁,根據統計,目前刑期在4年以下的囚犯逾1萬人,近150名囚犯在醫院治療超過30天,且之前人數更多,只是沒公佈。
由於戴克辛在醫院已超過120天,受到高度關注,頌薩表示,正好透過這次機會向大衆解釋新規定。
至於「戴克辛在國外時身體健康,一回泰國卻病了」,頌薩也爲戴克辛緩頰,指監獄裡沒有自由和熟悉的事物,壓力很大。自己進去試睡過一、兩晚,但失眠了。尤其老年人,壓力一大就會生病,自己和監獄長、負責人都認爲,繼續監禁會有風險,因此爲了囚犯安全,必須將其移到醫院治療。
副總理話都講那麼白了,看來戴克辛入監服刑機率應是微乎其微,說不定有機會直接回家「拘留」,再不濟也能在醫院待好待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