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原民在後龍溪撒網捕撈吳郭魚 下場慘了
6名來自臺東的原住民違法在苗栗市後龍溪網魚,被警方查獲送辦。(讀者提提供/謝明俊苗栗傳真)
6名來自臺東的原住民違法在苗栗市後龍溪網魚,警方當場查扣半桶吳郭魚。(讀者提提供/謝明俊苗栗傳真)
6名來自臺東的原住民違法在苗栗市後龍溪網魚,警方當場查扣漁網。(讀者提提供/謝明俊苗栗傳真)
一羣來自臺東的原住民,受僱在苗栗鐵道園區工地工作,20日休假相約到苗栗市龜山大橋附近後龍溪撒網捕撈吳郭魚打牙祭,卻引來民衆向警方檢舉,苗栗警分局員警到場表示要依漁業法查辦,原住民不解抗議,「在臺東都可以捕魚,怎麼來到苗栗就不可以?」員警耐心解釋,原來後龍溪屬保育河川,只能用釣竿釣,不能用漁網,這羣原住民無奈只能接受罰款處分。
20日上午,苗栗警分局接獲民衆報案,苗栗市龜山大橋附近後龍溪畔,有6位民衆撒網捕魚,警方獲報後立即前往現場,發現一羣人正好揹着魚網提着魚貨準備離去,員警上前盤查,並要求打開休旅車後行李箱,當場查獲魚網以及半桶吳郭魚。
員警當場告知民衆已違反漁業法,要移送縣政府農業處裁罰,民衆當場驚呼「在他們臺東家鄉,這時候是捕魚狩獵季節,都可以捕魚的,爲何來到苗栗就不行?」
原來這6名民衆都是來自臺東的原住民,因受僱苗栗鐵道園區工程包商,離鄉背井來到苗栗打工,20日剛好工地休息,因閒着沒事,加上隔天正好有親友要訂婚,纔想抓一些魚打打牙祭,不知道這樣也會違法。
員警耐心解釋,苗栗縣後龍溪是保育河川,所以只允許用釣竿釣魚,不能用漁魚網捕魚,員警隨後將6人連同漁網魚貨一併帶回派出所偵詢,詢後依違反漁業法函送苗栗縣政府裁罰。
苗栗縣政府農業處表示,後龍溪自2011年開始就列入保育河川,依漁業法第44條第1項第4款規定,苗栗縣政府已公告嚴禁毒魚、電魚、和網魚,違反者將處行爲人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