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 今年酒駕增274件 警加強取締
臺東縣警察局呼籲民衆尾牙聚餐勿酒駕,警方近期將加強酒駕取締。(蔡旻妤攝)禁止酒駕 喝酒不開車
臺東縣今年1到11月酒駕有1449件、A1類交通事故12件,與去年同期1175件增加274件,且增加5人死亡。臺東縣警察局交通隊表示,12件都是自撞事故,其中3件自撞護欄爲最多,同時呼籲民衆正值年終尾牙期間,酒後切勿駕車,警方將加強取締。
充滿節慶氛圍的歲末年終到來,民衆喜愛透過聚餐爲1年畫下句點,臺東警方公佈交通相關數據,2023年1至11月取締酒駕1449件,包含A1類交通事故12件、死亡12人,去年同期取締酒駕1175件,包括A1類交通事故7件、死亡7人比較,件數增加274件,A1類增加5件。
臺東縣警察局交通隊長劉正達指出,臺東今年酒駕肇事12件均爲自撞事故,以自撞護欄3件爲最多,年齡層40至50歲共4件爲最多,時段凌晨0時至2時共4件爲最多。警方也在事故後即協調路權單位,在事故地點夜間強化反光設施,加強夜間取締酒駕,並呼籲用路人遵守交通安全規則。
臺東縣警察局長陳錦坤錶示,今年5月22日針對50處易生行人事故路口加強重點執法,車輛不停讓行人共1039件、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1850件、人行道臨時停車及停車1399件、道路障礙230件。
陳錦坤提及,2024年起執行「無號誌路口安全改善實施計劃」專案勤務,汽、機車遇閃光紅燈號誌、停車再開標誌或停標字等無號誌路口未停車再開將會加強取締,違者處600到1800元罰緩。禁止酒駕 喝酒不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