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大自肥王2】經理自稱執行長 體育館怎麼用她說了算

臺大體育館是商業團體舉辦活動熱門選項之1,經常造成轟動,人潮滿滿。(圖/擷取自網路

臺大體育室的約聘經理卓燕玲對外自稱執行長,不但獨攬體育室所有大型活動承辦權,連校內教學師生使用也受限於她,儘管屢有抗議不滿,她依靠其夫臺大主計室主任劉中鍵權勢,始終屹立不搖,體育館怎麼用,還是得她說了算。

本刊調查,卓女獨攬體育室所有大型活動承辦權,曾被前校長李嗣涔發覺有異,先後於2012年6月6日至19日在申請書批示:「承辦人應採輪流制度,不宜過度集中」、「應有承辦人並適當分配工作」、「未來每 10 件借用案請將承辦人負責名單列表供參」,但卓女有其夫劉男靠山,依然故我不予理會

臺大體育館對外出租場地設備的年營業額逾億元,淨利至少也有1200萬元以上。(圖/擷取自網路)

由於屢有抗議情事發生,臺大體育室爲使綜合體育館大型活動步入正軌,經指導委員會指示聘請蕭姓專業經理人協助整頓並建立合理制度,但蕭仍不敵卓女其夫劉男所主導的學校5人考覈小組,最後以績效不符期待命令蕭姓經理去職,綜合體育館大型活動步入正軌之制度胎死腹中,從此綜合體育館大型活動承辦大權盡攬卓女一人手中無人敢纓其鋒。

據悉,康正男眼見卓女種種藉勢藉端,惡行已犯衆怒無可赦免,遂於2017年9月1日的會議中宣佈停止卓女多項經營管理之責,惟副校長李書行竟於 9月12日邀集教務長鴻基、康正男、卓燕玲等人,在未盡討論及不符權責下,竟以公文形式強逼康正男恢復卓女全部職權,並揚言日後會將綜合體育館營運業務與體育室切割,全數交予卓女全權負責。

卓燕玲獨攬體育室大權,幾乎每次活動都是她承辦,前校長李嗣涔查覺有異,特別在她的申請表上提醒:「承辦人應採輪流制度,不宜過度集中」,但卓女根本置之不理。(圖/讀者提供)

記者就臺大體育室約聘經理卓燕玲被控涉及諸多不法情事詢問臺灣大學迴應時,該校秘書室即轉知相關主管,但未獲回覆,最後秘書室人員也直接告訴記者沒法回答。卓燕玲則表示,當初一切都是依照學校規定辦理,現在學校正在處理當中,她不便發言,僅一再說「謝謝關心」。

已調任師大主計室主任的劉中鍵,對於妻子卓燕玲每月溢領加班費4萬、僞造簽呈圖利廠商一事時表示,「她(卓)的事情,我都不太管,夫妻也都是獨立的,各人做的事情當然各人負責,所以並不清楚她的加班費領了多少?也不是我籤核的,學校有一定的申請程序,至於當初她升副理時,我也有迴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