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船長遭印尼漁工羣毆 立委促查

遭印尼漁工毆打的臺籍船長李致銘(右二)14日出面譴責暴力,同時提告傷害,避免類似情況發生。(林和生攝)

東港籍漁船「振銘洋368號」3月7日在模里西斯停泊整補時,臺籍船長李致銘疑因管理問題,與他船印尼船員發生衝突,並遭毆打受傷,還逼迫下跪認錯道歉,李返國後14日出面還原當時經過,心有餘悸地說,僅告知對方飲酒時小聲一點就被打,若縱容這種暴力行爲,恐會一再發生,已向警方對船員提告傷害。

38歲船長李致銘是小琉球人,他說,船上除他一名臺籍,另有14名印尼漁工,7日在模里西斯路易斯港停泊時,旁邊還有多艘臺灣漁船停靠,當天下午6時許,他船數十名印尼漁工齊聚船首喝酒,他請對方小聲點,接着回船長室,未料有多名他船漁工進來,要求他認錯道歉。

說沒兩句話,就被出拳毆打,甚至逼迫下跪,期間自己船上的印尼籍輪機長有出面緩頰,無奈人單勢孤,整個霸凌過程約20分鐘,印尼漁工走後他才趕緊打電話向代理商求助並上岸就醫。

臺灣鮪延繩釣協會理事長李明信強調,整起事件已經受到關注,但顯然還不夠,恐掀外籍船員模仿效應,甚至認爲做出暴力攻擊行爲也不用負責。

對此,立委徐富癸要求外交部應向印尼政府表達抗議,並對於施暴漁工採取法律行爲。漁業署也須提出完整調查報告,協助受害者司法協助。立委蘇清泉也說,政府應予專案處理,加強船隻作業的法律規範與倫理教育訓練,以減少類似事件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