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 義光教會 申請市定史蹟遭駁
義光教會向臺北市文化局申請爲市定史蹟遭駁,文化局長蔡詩萍27日迴應,文資委員皆認同義光教會場址在臺灣史發展具有重要的象徵意義,但其較適用不義遺址範疇。圖爲義光教會外觀。(臺北市文化局提供/溫予菱臺北傳真)
45年前發生「林宅血案」,原址現爲義光教會,義光教會在去年10月向臺北市政府申請市定史蹟,27日被揭露遭文化局駁回申請,文化局長蔡詩萍迴應,去年12月已向教會發函說明,文資委員皆認同義光教會場址在臺灣史發展具有重要的象徵意義,但其較適用不義遺址範疇,不適合在《不義遺址保存條例》通過前用文化資產替代。
義光教會原址爲前民進黨主席林義雄的住宅,1980年2月28日發生「林宅血案」,林義雄的母親、雙胞胎女兒在此遭殺害,長女重傷。學者與民團、綠委等人昨稱義光教會申請市定史蹟,被以林宅血案的真相尚未偵破、歷史定位尚難論定,及其情形較接近不義遺址,或可待條例通過後登錄等理由駁回。
蔡詩萍表示,2組文資審議委員會勘評估結果都是不適合做市定史蹟,主因是林宅爲地上5層樓、地下1樓現代公寓,但義光教會使用空間僅有地上1樓及地下1樓,若指定爲文化資產,2至4樓住戶未來若要改建都會受到限制。
他說,文資委員都建議義光教會應列入不義遺址,但《不義遺址保存條例》尚未通過,且中央促轉會過去公佈的全國不義遺址名單上也沒有義光教會,呼籲中央快將《不義遺址保存條例》通過,讓地方政府能有依據保存這些重要地標。
蔡詩萍表示,今年2月已將義光教會納入市府舉辦北市人權場址導覽活動路線中,也由教會方協助解說場域歷史,獲得很好的迴響,也將持續和教會方保持聯繫,共同爲人權、歷史記憶保存來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