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戲劇獎「10人評審」 湧160人報名怎選?文化局回應了

文化局表示,臺北戲劇獎站穩腳步後再慢慢擴大能量,後續將視情形逐步研議、調整。圖/臺北表演藝術中心提供

全臺首屆臺北戲劇獎5月1日開始受理報名,評審的「看戲觀察團」內10名觀衆代表,已有160名民衆報名,將於5月25日面試,不過,劇場界人士對於觀衆代表的遴聘標準、報名資格有疑慮。北市文化局說明,觀衆代表會由熟悉劇場生態的人士協助遴選;由於第一次辦理獎項,未來會依後續情形逐步研議、調整。

據瞭解,這次有160位觀衆報名參加擔任觀衆代表評審,不過,劇場界人士質疑,文化局沒有說明觀衆代表的遴選標準方式,就連初選過後的復、決選,觀衆代表也沒有資格參與評審。

另外,有關臺北戲劇獎必須要在臺北市公有房地的劇場演出才符合報名資格,同樣遭業界人士認爲,目前有許多表演都在非正規劇場空間演出,報名的資格難以跟上時代潮流。

文化局說明,臺北戲劇獎採初、復、決三審制,以現場觀劇爲主,錄影片爲輔方式,而評審由劇場專家學者、藝評媒體、召募10位觀衆代表組成多元觀點的「看戲觀察團」構成。

文化局強調,10位觀衆代表選擇,會是由熟悉劇場生態的專業人士遴選,以持續購票進劇場觀賞演出,可呈現多元的年齡、職業背景及看戲取向,後續需參與評分、投票甚至是評審,可清楚陳述或表達個人觀點,以及非現職劇場業界人士爲優先,作爲遴選標準。

文化局說,初審階段由「看戲觀察團」依據現場演出提供評分及看戲意見後,再全員投票,到了復、決審階段,會再從中「看戲觀察團」中參考獎項類別、專業比例及看戲場次等遴聘,因此並未排除觀衆代表成員加入。

文化局也說,目前已完成評審組織及評審方式,爲保持評審工作的獨立性,不便對外公開相關細節,待明年入圍記者會或得獎結果公佈後,由本屆評審團總召集人對外說明。

至於報名資格需要在臺北市公有房地劇場演出,文化局說,由於獎項爲初辦,現階段先於可預估的量體及範疇辦理,未來站穩腳步後,會再慢慢擴大能量,後續將視情形逐步研議、調整。

對於劇場界人士認爲,報名資格不應受限於臺北市公有場館的表演場地。文化局說明,由於初辦,所以先於可預估的量體及範疇辦理。圖/臺北表演藝術中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