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天空塔掏空案 碩河開發董事馬廷海遭香港法院宣告破產

臺北天空塔「The Sky Taipei」開發案傳出掏空案,碩河開發董事馬廷海遭檢舉涉背信挪用公款10億元,臺北地檢署將馬廷海列爲被告;上月底馬廷海遭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第一審法院判決宣告破產,檢調也將持續追查馬的金流,釐清案情。

臺北天空塔幕後資金重要推手、香港南豐集團創辦人陳廷驊的長女陳慧芳,今年2月間向香港特別行政區高等法院主張,碩河董事馬廷海截至2023年9月7日,積欠她3億餘美元、摺合臺幣逾百億元,始終未償還,請求法院頒佈破產令。

香港高等法院第一審法院今年11月29日宣告馬廷海破產,香港金融機構會凍結馬廷海的銀行帳戶,法院也會依最大債權人陳慧芳的建議人選,指派接管人接管馬廷海所有資產。依我國「公司法」規定,馬廷海應自碩河開發董事職位當然解任,馬廷海不再是碩河開發董事,無權代表碩河開發任何行爲。

陳慧芳跨海提告背信罪,指碩河開發副董事長邱冠勳與馬廷海設立境外控股公司,涉將天空塔產權質押給大陸券商,掏空挪用10億元。臺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今年1月18日搜索約談邱冠勳,諭令限制出境;如今馬廷海遭香港法院宣告破產,檢調也將追查馬的金流是否與掏空案相關。

據悉,馬廷海擔任臺中七期豪宅「新朗日匯」建案76億元聯貸案的保證人,但完工4年仍有100多戶未售出,聯貸案因爲到期借戶無力還款,估計60多億元貸款將淪爲逾放,聯貸銀行團初步有意向法院聲請確保債權;如今馬廷海被法院宣告破產,恐損及銀行團的債權。

臺北天空塔(未完工)。記者林伯東/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