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女警執勤車禍慘摔 網友酸「路邊睡覺」挨告

楊姓女警該車禍案遭民衆拍攝並上傳至網絡羣組,辛姓男子後以「高雄警察太暖了,值勤期間在路邊睡覺」爲題,將車禍照片張貼於論壇公開評論。(示意圖/ shutterstock)

臺北市警局交通分隊楊姓女警執勤時車禍倒地,其慘遭甩飛的一幕事後被民衆拍下並上傳至網絡羣組。高雄一名辛姓男子更將此貼文轉發至論壇,並留言表示「高雄警察太暖了,值勤期間在路邊睡覺」。楊姓女警憤而提告,一審判處拘役50日;辛男再上訴,後與楊女達成和解,二審時改判緩刑2年。

根據判決書,2021年5月1日,楊姓女警於臺北市長安東路一段52巷口因車子轉彎時未行禮讓而遭撞上,楊女當場倒地不起,身上遍佈傷痕,經送醫救治後幸無大礙。

事後,楊姓女警該車禍案遭民衆拍攝並上傳至網絡羣組,一名居住於高雄的辛姓男子後以「高雄警察太暖了,值勤期間在路邊睡覺」爲題,將車禍照片張貼於論壇公開評論,甚至還附文表示「地板暖不暖? 真他X死好」。

楊女發現後,憤而向高市刑大報案。偵查期間,辛男坦承犯行,檢察官甚至以此向法官表示,盼能給予辛男緩刑或從輕量刑的機會。高雄地院接手審理時,未料辛男改口辯稱,本案起因於其胞兄將車子停放路邊遭撞,因爲不滿女警處理態度,因此事後於論壇發文宣泄不滿,並強調他用詞適當,皆屬於言論自由,更稱單憑照片無法辨識員警身份,無法構成公然侮辱罪。

高雄地院認爲,辛男將楊姓女警車禍照片發佈於圇吞,更附文侮辱性字眼,顯然暗諷懶惰、不盡責、怠忽職守等足以貶低人格,更造成對方心理難受或不悅,實屬侮辱性文字。

另,法官審酌辛男於審理中具狀飾詞否認犯行,不知悔改,足見其對於自己作爲毫無歉意或反省,犯後態度惡劣,更枉費檢察官爲其提出緩刑及從輕量刑之美意,一審時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5萬元罰金。

辛男不服上訴,後與楊姓女警達成和解、取得原諒;除了楊女爲其求情外,辛男本人也履行捐款予兒童福利、流浪動物等公益機構。然因一審法條誤用,撤銷原審判決後,二審改判公然侮辱公務員執行職務罪判處拘役55日,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須向指定機構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並接受2場次法治教育課程,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