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大巨蛋、5處社會住宅」9月起戶外禁菸 違者最重罰1萬

▲臺北大巨蛋9月起除了吸菸區之外,全面禁菸。(圖/記者項瀚攝)

記者趙於婷/臺北報導

臺北市衛生局今公佈9月起「臺北大巨蛋園區」所屬的室外場所和「5處社會住宅」所屬的戶外公共區域全面禁止吸菸,違規吸菸民衆,包含使用電子煙及加熱式煙品者,可依據菸害防制法第40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至1萬元罰鍰。

「臺北大巨蛋園區」是北市重要新地標,包括有室內棒球場及影城、商場、旅館及辦公大樓等附屬設施。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8條第1項規定,體育、運動、電影院、旅館、商場、餐飲店、辦公大樓等之室內場所,全面禁止吸菸,但該等場所之室外場所,未納入禁菸規範。

對此,臺北市衛生局與遠雄巨蛋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合作,擴大將「臺北大巨蛋園區」所屬之室外場所納入禁菸範圍,同時爲兼顧吸菸者需求,由該公司於園區內規劃設置6處吸菸區並自主管理,每日巡視勸阻違規吸菸者。

臺北市衛生局健康管理科林雪蘭科長指出,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規定,公告「臺北大巨蛋園區」所屬的室外場所,除吸菸區外,禁止吸菸,及5處社宅(大龍峒、興隆D1區、興隆D2區、中南、新奇巖)所屬的戶外公共區域全面禁止吸菸,自113年9月1日起實施禁菸措施。

林雪蘭說,截至113年9月1日,已累計公告超過4,600個戶外禁菸場所,呼籲市民朋友共同營造健康的戶外無煙環境,也已結合醫療與社區資源,提供戒菸治療、戒菸衛教諮詢、戒菸班、戒菸專線(0800-636363)等多元戒菸管道,歡迎吸菸民衆多加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