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61線以西禁審光電申請 業者、自救會過招
臺南市七股區居民自救會22日前往臺南市議會陳情,要求市府堅守議會決議。(洪榮志攝)
養殖業者連俊堯不滿申請「漁電共生」案場卡關,22日率衆到臺南市議會陳情。(洪榮志攝)
臺南市議會決議要求市府禁審臺61線以西的光電申請案,2羣立場對立的團體,在22日議會定期會開議第一天分別率衆陳情。其中,養殖業者連俊堯砸下6000多萬元投資申請「漁電共生」案場,因牴觸議會決議卡關,提出不得以偏概全等6大訴求;反對臺61以西光電案場開發的七股區居民自救會,則籲請市府堅守「底線」。
據瞭解,2020年4月30日議會決議,在「臺南巿太陽光電自治條例」通過前,巿府應禁止審查臺61線以西任何太陽光電案場設置申請案;此舉導致不少有意申請者離場,市府至今也未覈准任何一件臺61線以西的漁電共生案。
4年多前業者連俊堯在東山區投入漁電共生有成後,日前相中將軍區沿海一塊土地,規畫發展漁電共生的蟹苗養殖事業。他自稱砸下6000多萬元購地蓋了一座680坪的室內養殖場,但申請興建屋頂型光電案時,卻因土地位處臺61線以西卡關。
連俊堯不滿合法業者被打壓,昨天率衆到議會遞交陳情書,並提出市府應依法行政;保障合法業者、強力取締違規業者;立法權不得過度干預行政權;行政機關及地方自治法不得大於中央法規;議會應辦理聯合會勘,就個案討論、不得以偏概全;不合時宜、不能體會民情的法規應適時修正等6大訴求。
陪同的市議員王宣貿也認爲,大家應理性看待此事,先前各界都主張應多做屋頂型光電,但業者陳情指臺南的臺61線以西連屋頂型光電也遭禁止;他支持政府清查假種電,但不要波及無辜,應該依事實認定,實質審查。
不過,此舉引發七股區居民自救會的不滿,昨天也動員數十人到場力挺市府、議會,要求堅守臺61線以西禁審太陽光電案的「底線」,還指少數業者爲自身利益提出違背地方民意的申請案,導致對立再起,實不可取。
市府經發局迴應,此案第一階段經營計劃書中,業者並未敘明將來要結合綠能設施,因此區公所覈定「水產養殖設施申請」;之後業者第二階段申請「水產養殖設施屋頂附屬設置綠能設施」,鑑於位在臺61線以西,該局特別提請議會釋疑,但議會維持原決議,基於尊重議會,暫緩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