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11線小馬路段區間測速50公里引民怨 11月提升至60公里

臺東縣東海岸臺11線小馬路段9月起實施區間測速,限速每小時50公里。(臺東縣警察局提供/蔡旻妤臺東傳真)

行政院東部聯合服務中心執行長洪宗楷(左)至臺東縣警察局向交通隊長劉正達(右)反映民意。(洪宗楷提供/蔡旻妤臺東傳真)

臺東縣東海岸臺11線小馬路段9月起實施區間測速,限速每小時50公里,全長4.7公里,民衆怨聲載道。行政院東部聯合服務中心執行長洪宗楷今日協調臺東縣警察局交通科、公路局臺東工務段已達成共識。洪宗楷表示,9月1日實施至今,事故率明顯下降,原限速50公里提升至60公里,預計11月1日實施試辦,反映民意需求。

洪宗楷表示,中秋與雙十連續假期大批遊客開車涌入東海岸,造成該路段塞車,不少用路人抱怨,反映路段速限訂太低,應可適度提高行車速率。經協調後,原限速50公里提升至60公里,同時也請公路局針對臺11線全線反光貓眼進行維修設置,提高夜間行車安全,以及要求公路局評估較無爭議的路段,設置超車道來提升行車順暢度,提供用路人安全的道路。

公路局臺東工務段長潘祥斌表示,經臺東縣警察局提供統計事故率確實有下降,有必要提升整體車流運行效率,在符合原設計速率及法規規範下,臺11線130.8至126.1公里南北方向小馬路段,速限提升到60公里,預計11月1日實施。

臺東縣警察局交通隊長劉正達說,該路段今年9月開始實施,9、10月份執法後交通事故件統計已有下降,駕駛人養成遵守速限規定。交通隊呼籲,11月1日啓用區間測速科技執法,速限60公里,駕駛人平時即應遵守道路速限,以免造成危險,讓荷包失血。

臺東縣警察局交通隊日前指出表示,省道臺11線(海岸公路)是臺東縣連接花蓮主要道路之一,往來車輛衆多。其中臺11線126公里至131公里成功鎮至東河鄉北東河路段(小馬段),近4年共發生死亡交通事故8件8死,其他交通事故則爲99件107人受傷,對道路兩旁村裡部落居民造成潛在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