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涉唆使少年搶銀樓 少年被逮竟假冒親友至警局關切再騙2萬

嘉義市去年10月31日發生白晝銀樓搶案,涉案少年被銀樓老闆、路人制伏送辦,經查少年疑遭劉姓男子教唆犯案,少年落網後劉男沒有逃跑,還假冒少年表哥陪同到警局,示意少年「不要亂講話」;和親友閒聊時提及銀樓老闆要求7萬元和解賠償,他尚缺1萬元云云,詐騙少年親友2萬元,隔天食髓知味試圖再騙5萬,被識破,警循線將他逮獲送辦。嘉義地院判他共同犯搶奪未遂罪、詐欺取財罪、詐欺取財未遂罪。可上訴。

去年10月31日下午曾姓少年到嘉義市鬧區某銀樓聲稱要購買金飾,陳姓老闆拿出金飾供挑選時,少年趁機搶金飾,老闆機警奪回半條,少年拿着半條金鍊逃跑,老闆從後追趕,少年噴辣椒水抗拒,被見義勇爲香腸攤老闆踹倒制伏,警方到場將少年帶回偵辦。

得知少年被逮劉嫌假冒少年表哥到警局陪同做筆錄,並以眼神示意「不要亂講話」,與少年親友閒聊,提及與銀樓老闆要求7萬元和解金,他尚缺1萬元煩惱如何籌措,親友見他言詞愷切,匯款2萬元。隔天傍晚劉男和親友聯絡,誆稱需償還代墊和解金5萬元,但親友早已從警方那邊探知銀樓老闆並沒有要求和解金一事。警方也循線查出,劉男涉有重嫌,進而抓捕歸案。

法院審理時,少年證稱,案發當天上午劉問他敢不敢搶銀樓,他害怕個性兇悍的劉對他和家人不利而答應,鐵錘是劉買的,辣椒水也是劉的,雙方約定由他下手行搶,得手後五五分帳,他被香腸攤的老闆踹倒在一間服飾店前遭制伏時,看到劉開車過來稍停一下後開走,後來他被抓去警局,劉假裝是表哥陪他做筆錄,劉用眼神暗示他不要亂說話。

劉男辯稱,搶案發生時他在洗車場並不在現場,但調閱手機基地臺時序表、車行軌跡與車牌辨識查詢,加上少年被制伏時車也曾經過現場,認爲劉男在附近把風、盯梢及等待接應。

法官審酌,被告共謀搶奪財物未遂後,又利用親友對他的信任,詐欺財物2次,只承認部分犯行,考量犯罪的動機、手段、情節、與共犯間分工、擔任的犯罪角色及參與程度、造成之損害等。量處共同犯搶奪未遂罪,有期徒刑10月;又犯詐欺取財罪、詐欺取財未遂罪,有期徒刑6月、4月,得易科罰金,1千元折算1日。

因劉男另涉犯毀損、公共危險、恐嚇取財得利等案,可能有得合併定應執行刑情況,因此法院沒有定應執行刑。

去年嘉義市區白晝銀樓搶案,警方到場將嫌犯上銬帶回偵辦。圖/本報資料照片

去年嘉義市區白晝銀樓搶案,見義勇爲路人將嫌犯踹到,銀樓老闆上前將搶嫌壓制在地。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