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散步遇阿拉斯加雪橇犬嚇摔骨折 狗主被判賠5萬8千元
▲陳女士因爲看到阿拉斯加雪橇犬嚇得摔倒。(圖/美聯社/示意圖,非本文提及狗狗)
大陸海寧市一名52歲陳女士散步時看見鄰居飼養的阿拉斯加雪橇犬,嚇了一跳摔在地上造成右腿骨折,海寧法院判決狗主人必須負一半責任,賠償人民幣1萬3千多元(約新臺幣5萬8千元)。然而狗主人很難接受,因爲當時他牽着狗,而狗也沒有吠叫或作勢攻擊,他認爲對方受傷和自己無關。
陳女士2015年9月8日在社區散步,看到一隻大狗迎面而來,嚇得想往後閃躲,卻一個沒踩穩摔在地上,導致右腿骨折,多次治療才康復。她向狗主人張先生求償經濟損失人民幣4萬元(約新臺幣18萬元),但張先生覺得自己非常無辜,因爲當時他牽着自家的阿拉斯加雪橇犬,狗狗沒有叫也沒有任何動作,他認爲對方摔傷並非自己的責任。
海寧法院7月24日開庭審理,法官認爲當時天色昏暗,而阿拉斯加雪橇犬體型高大,毛色是黑白的,在昏暗的環境下確實不容易察覺,近距離的確會被嚇到,於是一審判定,陳女士被嚇到後避免行爲處置不當纔會受傷,所以張先生必須承擔50%的責任,賠償人民幣1萬3千多元(約新臺幣5萬8千元)。
這個事件引起許多網友譁然,「狗狗也太無辜了吧!」、「所以以後長的醜不能出門了?嚇到人要賠錢的!」、「碰瓷技能年年升級」、「我在路上到處說別人嚇到我,不就發財了?」、「這位大媽這輩子沒見過狗?」、「以後要給狗穿反光衣了」。也有怕狗的人說很能理解陳女士的驚慌,「在社區裡看到大狗都閃遠遠的」、「你們不懂,大狗真的很可怕」。也有網友認爲法官判決太扯,可能不是真實事件,不過此事已由《成都晚報》、《成都商報》、《廣州日報》等多間媒體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