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變她沒生理期 不能請生理假

圖爲2020第2屆臺灣跨性別遊行「鬥陣來去跨」活動,參與者高舉標語,希望民衆能更加了解跨性別族羣。(本報資料照片)

近日有位於臺北市某事業單位的跨性別女性勞工欲向其事業單位申請生理假,事業單位認爲有疑慮向臺北市政府詢問後再轉至勞動部,勞動部近日發佈函釋指出,生理假給假是因有生理週期來臨事實,男性經手術且完成性別變更並登記爲女性並無子宮,無月經生理日,不得請生理假。

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女性受僱者因「生理日」致工作有困難,每月可以申請1天生理假,且僱主不得要求提供證明或不利處分,若違反可處2萬元至30萬元罰鍰。

勞動部表示,生理日在醫學上定義爲週期性經血來潮,給假爲因有生理週期來臨事實,臺灣婦產科醫學會指出「男性經手術且完成性別變更並登記爲女性者,並無子宮,故亦無月經生理日」。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司長黃維琛,此次爲一名已讓公司知悉其爲跨性別身份的跨性別女性受僱勞工,想比照公司其他女性勞工申請生理假,公司認爲有疑慮,纔會透過臺北市政府詢問勞動部,勞動部再詢問衛福部意見,認定男跨女沒有月經生理日,因此不得申請生理假。

至於停經婦女婦女是否也能請假呢?黃維琛說,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修正後,僱主不得要求女性勞工提出證明才能請假,因此若有生理需求仍可以請假。

臺灣同志諮詢熱線秘書長杜思誠說,勞動部解釋可看出生理假重點在於有無「生理日」需求,但除了女性受僱者有需求外,部分如未完成手術的女跨男跨性別者也有需求,建議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有生理日需求就能請生理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