縮短陸配入籍年限 綠營放話強力阻擋
國民黨擬修法,將陸籍配偶取得我國身分證年限應比照外配,從6年縮短到4年。圖爲過去民團多次訴求縮短年限。(本報資料照片)
國民黨擬修法,將陸籍配偶取得我國身分證年限應比照外配,從6年縮短到4年,並列爲本會期優先法案,據瞭解,藍營已送案,最快3月8日於立法院會一讀。不過2月29日行政院會後,陸委會強調須做整體性評估,行政院也以茲事體大爲由,明確表示沒有修法規畫,民進黨立院黨團則強硬喊話,若在野黨要強推通過,一定努力阻擋。
行政院發言人林子倫指出,現行陸配入籍規定未違反平等原則,陸委會、內政部也沒有修法規畫,當前兩岸仍在對立,與其他國家關係並不相同,加上陸配取得中華民國身分後,權利義務也與其他外籍配偶不同,茲事體大,基於國家利益與國家安全考量,應謹慎、審慎處理,政院對此持保留態度。
陸委會法政處專委程政心指出,身分年限縮短可能涉及人口數變化、衍生出人口及健保醫療方面的問題,相關機關會做出整體評估;民進黨發言人吳崢昨表態,民進黨反對此提案,並質疑國民黨力推法案背後是否有政治企圖。
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表示,醫界開第一槍,擔心臺灣健保資源被陸配依親親屬濫用,內政委員會將是第一關,民進黨會盡全力在政策論述上講清楚、說明白,凝聚最大社會共識,全民監督、反制,將是很大力量,藍白合62席當然可以強行通過,但民進黨會努力阻擋。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解釋,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國大陸人民因婚姻來到臺灣,非要取得國籍,而是要取得戶籍,要有依親居留4年,每年滿183天,最後才能申請長期居留,「長期居留滿2年,就能申請定居,有戶籍且取得身分證」。
鍾佳濱表示,至於外籍配偶因婚姻來到臺灣,要成爲臺灣的國民,必須經過3年,每年183天,並放棄原國籍,定居還要更長時間,取得身分證時間遠超過一般陸配,奉勸在野黨朋友,要談這題請先分清楚國籍、戶籍的不同。
目前國民黨僅由立委許宇甄等17人提案,參照《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將大陸配偶取得身分證年限規定與外籍配偶取得我國身分證之年限規定齊一。據瞭解,此提案已於2月29日送案,預計最快在3月8日於院會一讀,該法案也是國民黨團優先法案,黨團版本提案尚未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