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F燃料業 檢測頻率提高
環境部日前預告「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固定污染源」修正,針對固體再生燃料(SRF)或其他資源循環燃料業者將提高檢測頻率,從原本兩年檢測一次,調高爲一年最高檢測四次,以檢視戴奧辛、重金屬等空氣污染物的排放情形,若同時混燒二、三類須每年檢測四次,違者最高開罰兩千萬元。
環境部近年來力推固體再生燃料(SRF),將廢棄物燃料化,卻因配套不足,引發空污疑慮。
環境部大氣環境司副司長張根穆表示,資源循環燃料燃燒時可能產生的戴奧辛問題一直爲各界關注,由於戴奧辛沒辦法以連續自動監測儀器直接監測,只能靠採樣,因此本次修正固定污染物需定期檢測的頻率,規定第二類、第三類資源循環燃料業者須提高檢測頻率。
張根穆說明,第二類資源循環燃料即SRF,第三類爲營建和農業廢棄物等,其中SRF的檢測頻率由每兩年檢測一次提高到每年檢測兩次,第三類則提高到一年四次,如果有同時混燒第二、三類的情況,則以最嚴格的一年檢測四次來辦理。最快今年底正式公告,違規業者可開罰十萬至兩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