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F進駐桃園爭議!他揭經濟部撤市府處分原因 「不符法律要件」

▲民進黨前立委、法務部政務次長黃世傑。(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呂晏慈/臺北報導

近期藍營質疑,桃園市3家固體再生燃料(SRF)廠進駐桃園科技工業園區,在經濟部解套下「敗部復活」。立委任內曾多次關切此議題的法務部政次黃世傑昨(11日)深夜發出長文,直指桃園市政府所做出的廢止處分,有明顯瑕疵,處分函中竟然沒有引用法條,也未詳細說明廢止理由,因爲不符合法律所規定的要件,經濟部訴願委員會纔不得已撤銷免處分。

黃世傑表示,從經濟部訴願決定書中,很清楚可以看出,桃園市政府所做出的廢止處分,有明顯瑕疵,處分函中竟然沒有引用法條,也未詳細說明廢止理由,可見處分多草率,因爲不符合法律所規定的要件,經濟部訴願委員會的專家學者,纔不得已透過嚴謹的法律審查撤銷免處分。

黃世傑表示,他相信,即使是桃園市政府訴願委員會,所聘請的專家學者,遇到類似情事,也會做出類似決議,現在連警察開的紅單,都會明確援引法律條文,桃園市政府經考試合格的公務員們,在做行政處分時,不該連法律條文都不會引用,若真如此,那就是法治的大倒退。若不是這樣,那麼孰以致之?到目前爲止,沒有看到任何合理的說明。

其次,黃世傑續指,雖然充滿瑕疵的處分已被撤銷,但這並不妨礙桃園市政府另作適法處分,至於爲何點名市府?桃市府是桃科主管機關,管理中心主任也由市政府指派,張善政市府不該只享權力、卻不扛責任。市長張善政作爲桃園市大家長,無論前市府決策對或錯,現任市長都該依照現在的民意來施政,而且自己也早已指出法律上確實有空間,只要張善政拿出魄力,民意一定會給予支持,若做不到,也要告訴市民朋友不能做的理由是什麼。

最後,黃世傑強調,他的立場從一而終,早在距離選戰還有一段時間的2023年3月,自己得知這件事後,就立刻準備書面質詢表達質疑。立法院公報上都有白紙黑字紀錄:「經濟部貿然以專案方式覈准再生能源發電設備進駐桃科,是否有規避環評之嫌?爰此,要求經濟部推動再生能源過程中,應避免規避相關環保法令之管制要求,並應避免同類型發電設施過度集中,以維護當地居民權益。」

黃世傑補充,他在立委任期內,也當面質詢行政院院長、經濟部長,並主動召開說明會,要求經濟部、環境部官員到觀音聆聽民意,更讓桃園市經發局的代表,當場向市民承諾,不再推進3家SRF電廠後續程序,在不斷努力下,經濟部3度發函收回推薦函,且表態不續推SRF進駐桃科,並於11日再次得到新部長郭智輝的證實;也讓桃園市政府在選後2個月,終於發函撤銷入園許可,只是料想不到,他們其實在打假球。

黃世傑表示,迴歸法律面來看,SRF電廠進駐桃科,經濟部推薦函並不是必要條件,市政府應本於職權,自行做出決定,這也是藍營民代之所以能對前市長、前市府,做出批評的根據所在,然而,反過來說,現任的張善政市府依相同的法令,也擁有一樣的權能,若張善政認爲前朝決策有瑕疵,現在張已握有行政權,請做出張認爲正確的決策,而不是停在批評階段,讓施政藍圖只剩謾罵跟空轉。

黃世傑提醒,政治口水終會過去,人民需求才是從政者最應該重視的事,提醒張善政,市政府是掌握權力的機關,市長應該要約束自己的局處首長,別反過來要求市民謙虛,市府態度卻如此傲慢,說實話,做實事,纔是人民之福,這也是自己在每個崗位上,恪守的精神與守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