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集團會長離婚 判付前妻355億

SK集團會長崔泰源(左)與故總統盧泰愚女兒盧素英(右)因離婚反目。(法新社)

韓聯社等韓媒卅日報導,首爾高院家事庭當天就南韓SK集團會長崔泰源,以及南韓故總統盧泰愚女兒、美術館「蝴蝶藝術中心」館長盧素英的離婚財產分割案做出二審判決,裁定崔泰源向盧素英支付一點三八○○兆韓元(臺幣約三五五億元),另賠償廿億韓元(臺幣約五一三八萬元)的精神損害。崔的律師表示將上訴。

跟前年十二月的一審判決(財產分割金額六六五億韓元、賠償金一億韓元)相比,崔泰源需向盧素英支付的金額大增,而且崔泰源因此被分割的財產金額,創南韓史上離婚案新高。

首爾高院指出,崔、盧分居後,崔泰源爲與TNC基金會主席、即崔婚外情對象金喜英保持事實婚姻關係而花費逾二一九億韓元(臺幣約五點六二億元),甚至向這名「小三」提供無法計算的財產性利益。據此認定一審精神損害賠償金太低。

一審未將崔泰源持有的集團控股公司SK股票納入分割對象,二審則認定其中有盧素英的「貢獻」,因此股票亦屬財產分割對象。

高院認爲,考量盧泰愚曾爲崔泰源岳父、已故SK集團前會長崔鍾賢的商業活動提供保護傘及後盾,替該集團的經營成功提供無形幫助,應認定盧素英爲SK集團提升價值以及從事商業活動有所貢獻,故崔泰源的全部財產皆列入分割對象。

崔、盧在盧泰愚就任總統時的一九八八年九月結婚,婚後生育三名子女。但崔泰源二○一五年透過媒體宣佈有私生女,並明言將與盧素英離婚。崔二○一七年申請離婚調解,但因雙方未能達成協議,最終訴請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