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攀登巨蟒峰被罰600萬,是罰的太重還是是咎由自取?

前些日,有一則新聞在網上掀起了軒然大波,3名驢友對巨蟒峰的損壞終於在5月18日有了最終的結果,其中2人獲刑,3人被罰人民幣600萬元。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2017年4月15日,張某明等三人爲了攀爬山峰,攜帶了電鑽、繩索、巖釘等物,在江西三清山巨蟒峰打下26顆巖釘。雖然這些巖釘保護了他們的安全,但是在很大程度上毀壞了地質遺蹟。2019年12月上饒市人民法院對這三人做出了判決,以故意損毀名勝古蹟罪,對3人進行如下判決:其中2人獲刑,3人被罰人民幣600萬元用於修復和保護生態壞境。一審結束後,3人提起上訴,2020年5月18日,上訴被駁回,維持原判不變。三清山位於江西省上饒市,巨蟒峰是三清山的核心景區,是三清山的絕景之一。巨蟒峰是在風力和重力崩解的作用下形成的巨型花崗岩柱,在海拔1200米的深山中,一條蟒蛇破山而出,聳入雲端,因其形態像蟒蛇,故名巨蟒峰(巨蟒出山)。

巨蟒峰歷經億萬年風雨卻仍然屹立不倒,但卻因這3人的行爲受到了重創,着實是令人惋惜。

巨蟒峰損毀案是我國首例故意損毀自然遺蹟入刑的刑事案件,也是全國首例檢察機關針對損毀自然遺蹟提起的生態破壞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我大概算了一下26顆釘子600萬元,合一顆釘子大概23萬元,可以說是史上最貴的釘子。雖然處罰嚴厲,但我覺得就是咎由自取。不管賠付多少錢,被毀壞的遺蹟也不可能再回到最初的樣子,這種傷害是永久性的。

這次的事件不光是對這三人的懲罰,也是對所有國人的一個警示,因爲這樣毀壞生態環境和遺蹟的事情屢見不鮮,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了。前不久三輛越野車在亞洲最大鈣化灘上漂移,明知在亞攏溝鈣化灘的入口處就標有"禁止駕駛車輛入內和禁止步入鈣化瀑布中心"的警示牌,但三輛車依然不管不顧的走上了鈣化灘。

還有兩年前的踩踏七彩丹霞事件,四個人爬上丹霞,脫鞋拍照,還有一人甚至大放厥詞說:我破壞了6000年的(原始地貌)。實在可惡。

除了這些登上熱搜新聞的惡性事件,還有很多發生在我們身邊的事,景區裡、大山中最不缺的不是景色,而是一堆堆的垃圾,有的地方垃圾甚至堆積如山,就連珠峰都未能倖免,遍地排泄物、垃圾,早已不見第一高峰的乾淨聖潔。在尼泊爾一側僅僅兩週清理的珠峰上的垃圾就達到了3噸,難怪珠峰要關閉。

這種種破壞性事件,小到一片垃圾、刻的"到此一遊",大到對自然界造成不可逆的傷害和破壞,背後的實質是什麼?是我們國人的素質低下,抱着一種無所謂的心態,隨意的破壞和踐踏環境。獲刑和600萬的懲罰的確殘酷,卻能讓所有人都好好掂量自己的行爲,破壞了自然不再是一句"下不爲例"、"對不起,我錯了"了事,有了真正意義上的懲罰,才能對所有人從心理上、行爲上起到一個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