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介兌現承諾交齊13億賠償金 證監會終止紫晶存儲案調查

央廣網北京8月30日消息(記者 曹倩)30日晚間,證監會披露紫晶存儲案投資者損失賠償進展。截至目前,4家中介機構已向投保基金公司交齊承諾金,證監會於2024年8月30日依法終止對4家中介機構上述事項的調查。

公告顯示,2023年12月29日,中國證監會與廣東紫晶信息存儲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紫晶存儲”)欺詐發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爲中涉嫌未勤勉盡責的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致同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容誠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廣東恆益律師事務所等4家中介機構(以下合稱4家中介機構)簽署了承諾認可協議(證監承諾公告〔2023〕1號、2號、3號、4號)。

根據協議,4家中介機構共計交納約12.75億元承諾金,除了前期先行賠付的約10.86億元投資者損失以外,還需向承諾金管理機構中國證券投資者保護基金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投保基金公司)交納約1.89億元承諾金,其中包括尚未支付的約1179萬元投資者損失款,並按照要求進行自查整改,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截至目前,4家中介機構已向投保基金公司交齊承諾金,並進行了自查整改,中國證監會進行了現場覈查驗收。

鑑於4家中介機構已經履行承諾認可協議,根據《證券法》第一百七十一條、《證券期貨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制度實施辦法》(國務院令第749號)第十五條等規定,中國證監會於2024年8月30日依法終止對4家中介機構上述事項的調查。

證監會表示,本案作爲2019年《證券法》修訂後首例適用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制度的案件,堅持以人民爲中心,較高效率地保護了投資者合法權益,充分體現了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制度在救濟、懲戒、教育、化解市場矛盾糾紛等方面的綜合性作用。

本案通過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制度督促當事人積極賠付投資者損失,中介機構通過先行賠付程序在兩個月內賠償16,986戶投資者(佔總受損人數97.22%)約10.86億元(佔總損失金額98.93%)。後續,投保基金公司還將依照規定發佈相關公告,在前期先行賠付中未申領賠償金的適格投資者可以繼續向投保基金公司申領相應的承諾金賠償。

在適用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制度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同時,4家中介機構也付出了總計約12.75億元(爲其業務收入的10倍多)的經濟代價,並按照要求進行了整改。

下一步,中國證監會將堅決貫徹落實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和新“國九條”要求,確保監管“長牙帶刺”、有棱有角,持續加大對資本市場違法違規行爲的打擊力度,強化中介機構把關責任,踐行金融爲民理念,依法依規穩慎做好行政執法當事人承諾工作,更加有效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央廣資本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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