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 調派民事廳廳長爲懲戒法院法官
司法院。(本報資料照)
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今(10)日開會後決議,調派司法院民事廳廳長周玫芳爲懲戒法院法官。此外,調派士林地方法院法官毛彥程以原職調派司法院辦事。
周玫芳爲中興大學法律學系畢業,經歷爲最高法院法官、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司法院民事廳調辦事法官兼任副廳長、臺灣高等法院法官、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基隆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臺北地方法院法官、法務部檢察司調辦事檢察官、臺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司法官學院講座。
另外,曾任二審法院法官,現任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張震再次調任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再任法官張雅文派代爲高雄地方法院法官。
臺北地方法院法官樑夢迪首次調任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並以新職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辦理審判事務;桃園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張宏任首次調任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並以新職調派臺灣高等法院辦理審判事務。
臺中地方法院法官吳昀儒、南投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陳宏瑋等2人首次調任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高雄地方法院法官施盈志首次調任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花蓮地方法院法官黃鴻達首次調任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