碩士男交女友翻臉「做這些事」變被告 法官判刑出爐

張姓碩士生深陷情感漩渦,私訊女方隱私之事表示要公諸於世,依恐嚇罪判處拘役50日。(邱立雅攝)

碩士學歷的張男與小七(化名)曾因妨害性自主案件而對簿公堂,張男因此心生不滿,在臉書私訊小七要將兩人上牀、無套、墮胎等私密事情公諸於世,讓小七驚嚇不已。新竹地院法官審理時,法官罕見開示被告,稱「此種隱私的公開也多受有說不清、道不明的名譽累損,感情世界裡常有陷於愛恨情感反覆漩渦而無法自拔」,認被告所爲該當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50日。

張男不滿小七對他提告,私訊小七自行撰寫包含兩人私密情事在內之信件,表是兩人「因接觸即興結緣上牀,兩人因生殖衝動無套、女方未吃事後藥,事後兩人一起產檢,事後女方墮胎,藥皆張出,兩年後小七告張」,等與公益無關涉及女方敏感隱私事後。

張男持續私訊給小七,表示要將上述文字廣發給同事、共同好友,以及追蹤人數破千的粉專及YouTube,並將上述文字先傳給小七的女同事,使小七瀏覽此訊息後心生畏懼。

對此張男對不否認自己行爲,在是否恐嚇,張男於警偵時辯稱是情緒發泄,只是想把故事說完整等語,審理時則保持緘默。

法官調查,張男私訊「上牀、生殖衝動、無套、事後藥、懷孕、墮胎」等涉及小七隱私之事後,法官認爲,性行爲、懷孕、墮胎等情事,一般人皆認爲是高度敏感之隱私,皆不欲隨意地向外人提及道說,除私領域不願隨意公開於衆外,此種隱私的公開也多受有說不清、道不明的名譽累損;再者,感情世界裡常有陷於愛恨情感反覆漩渦而無法自拔,或忽而憤怒、忽而悲傷失落自省,種種不同的情緒反應在所多有。

法官認爲,張男以將公開其與小七間極私密並涉及性事之訊息告知小七,雖未明示或暗示欲加害小七何種法益,但其欲公開2人間性事等節之意思表示具體明確,衡情客觀上一般人被告知自己私密性事將被非自願公開一節,主觀上應均有遭告知者把持着其不欲人知之痛腳的被威脅的感受。

法官認爲,張男不滿女方對其提告,而反覆以傳送信件及文字訊息、電郵女方同事之方式發泄情緒,造成女方承受之心理恐懼與精神壓力極大,實屬不該,依犯恐嚇危害安全罪,處拘役5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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