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部門公佈3起網絡主播偷稅被處罰案件 三名網絡主播偷稅被罰超3000萬元

【稅務部門公佈3起網絡主播偷稅被處罰案件 三名網絡主播偷稅被罰超3000萬元】11月15日,四川、遼寧、浙江等地稅務部門依法查處並公佈了3起網絡主播偷稅案件。一、四川省瀘州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法對網絡主播餘洋偷稅案件進行處理。經查,網絡主播餘洋在2021年至2023年期間,以個人及其成立的個體工商戶名義從事網絡直播帶貨,通過個人賬戶收款等方式隱匿銷售收入,未依法申報納稅,少繳個人所得稅、增值稅等稅費共計805萬元。國家稅務總局瀘州市稅務局稽查局對餘洋依法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1431萬元。二、稅務總局駐瀋陽特派辦組織遼寧省營口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法對網絡主播田小龍偷稅案件進行處罰。經查,網絡主播田小龍2020年至2022年期間,以個人及其成立的個體服裝銷售中心名義從事網絡直播帶貨,通過個人賬戶收取網店銷售收入等方式隱匿銷售收入,未依法申報納稅,少繳個人所得稅、增值稅等稅費共計735萬元。國家稅務總局營口市稅務局稽查局對田小龍依法追繳稅費款、加收滯納金、罰款共計1348萬元。三、浙江省台州市稅務局稽查局依法對網絡主播金茜茜偷稅案件進行處理。經查,網絡主播金茜茜在2021年至2022年期間,從事直播表演取得收入,通過將網絡直播取得的勞務報酬所得轉換爲經營所得進行虛假申報,少繳個人所得稅125萬元。國家稅務總局台州市稅務局稽查局對金茜茜依法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247萬元。國家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稅務部門在支持各類經營主體發展的同時,對偷逃稅款等涉稅違法行爲保持“零容忍”的態度,依法依規堅決予以打擊,持續爲守法經營主體營造公平競爭的稅收營商環境。網絡直播從業人員作爲公衆人物,應依法履行納稅義務,既爲“粉絲”作示範,又讓“粉絲”更踏實。平臺企業也應認真依法履行相關義務,督促協助平臺主播依法依規辦理納稅申報,爲直播行業健康發展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