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會控政府搶民產 霸佔2000億
部分專家學者指出農田水利會部分土地爲農民無償提供,政府有強佔民產之虞。圖爲水利會成員在立院前抗議。(圖/報系資料照)
爲因應10月水利會長改爲官派,行政院版《農田水利法》修正草案,4月30日已在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通過初審,明訂未來農田水利會現有資產,將納入作業基金,並排除《國有財產法》限制,財產處分將回歸各分基金,不互相流用,全案預計6月底前完成三讀。
農委會農田水利處副處長陳衍源表示,行政院版草案中指出,農田水利會改制後,資產及負債由國家概括承受,並納入農田水利事業作業基金管理,未來如果要提供公有土地使用,不應「無償撥用」,而且未來各地分署的作業基金應專款專用、不會互相流用。
至於草案中提及若是依農地重劃條例37條第3項無償取得的土地,應無償撥充或抵充,陳衍源說,這類土地部分是地主無償提供、部分是地方政府無償提供,爲維持公益性,因此仍應無償撥充與抵充。但國民黨立委廖國棟、林文瑞則提案並未納入此項但書,意謂所有的土地都要有償撥用,以維護農民的權益。
《農田水利法》草案日前通過經濟委員會審查,擬10月1日把17個農田水利會改制成「農田水利署」17個分署,其中,最受爭議的就是草案中指出《農田水利法》財產將由國家「概括承受」,根據統計,所有水利會資產現金超過700億、不動產更達1200餘億,這些財產中有部分還是農民無償提供給水利會興建水利設施使用,外界質疑政府是強佔民產。
日前立委廖國棟舉辦公聽會時,部分專家學者就質疑農田水利會改制違反憲法,指出農田水利會部分土地爲農民無償提供,政府有強佔民產之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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