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子星開發案拍板! 藍天集團遞補獲優先資格
記者黃巈禾/綜合報導
臺北市政府18日公告,臺北市雙子星大樓開發案,最優申請人南海馬頓團隊未能在北市捷運局通知期限內,完成新專案公司設立與臺北市政府簽訂投資契約,視同放棄最優申請人資格,因此,通知次優先申請人藍天宏匯團隊遞補。但藍天宏匯團隊仍必須收受捷運局書面通知後,期限內完成新專案公司設立,且繳納18億元履約保證金後,與北市政府完成投資契約簽訂,才正式取得投資開發權利。
北市府表示,臺北車站特定專用區C1/D1(東半街廓)土地開發案(下稱C1/D1土地開發案)原最優申請人南海馬頓團隊,因未能於北市捷運局通知期限內,完成新專案公司設立與北市政府簽訂投資契約,已視同放棄最優申請人資格,且該公司所提兩次定暫時狀態處分案,亦皆遭法院駁回。
北市府指出,北市捷運局依據C1/D1土地開發案甄選文件規定,經評估並奉北市府覈定通知次優申請人藍天宏匯團隊遞補,惟藍天宏匯團隊仍應於收受捷運局書面通知後於期限內完成新專案公司設立,並繳納約18億元履約保證金後,與北市政府完成投資契約簽訂,始得正式取得投資開發權利。
北市府提到,C1/D1土地開發案原最優申請人南海馬頓團隊於107年12月27日取得最優申請人資格後,向經濟部投審會申請設立新專案公司,於108年6月遭駁回,故南海馬頓團隊二度向行政法院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經最高行政法院分別於108年8月16日及10月3日裁定抗告駁回(10月14日中午收到裁定書)。
▲許昆泰。(圖/資料照)
北市府提及,雖然南海馬頓團隊已向行政院及北市府提起訴願,目前正進行審理中,惟依訴願法第93條第1項規定,原行政處分之執行,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因提起訴願而停止,准此,捷運局即得依投資人須知第12條規定報請北市政府覈定後,依序擇優遞補或重新公開徵求投資人。
北市府表示,經捷運局檢討評估,該開發案如採重啓招商曠日費時且不確定會有廠商投標,若採由次優申請人遞補,不僅縮短招商及開發作業時程,更讓本開發大樓提早完成商轉,從而帶動整體臺北車站及後站商圈之繁榮。
北市府指出,預估開發完成後,北市府每年租金收入約18.7億元、提供1.6萬個就業機會,市庫每年可增加房地稅收約14.6億元,每年可創造千億元以上之經濟產值,促進國內經濟發展,提升國家競爭力。對於次優申請人價格評比低於最優申請人部份,依投資契約規定,目前承諾給地主比例系最低承諾,未來須於取得建照時,依市場行情辦理重新鑑價,仍可充分保障土地所有權人應有合理權益。
北市捷運局強調,爲落實C1/D1土地開發案爲「國家門戶,首都地標」,重現西區門戶新風貌,共創與民間、地主三贏的局面,將盡速推動本案執行,俟簽約後將會落實投資契約履約管理,監督投資人如期如質完成本案開發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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