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北娛樂稅不同調 葉元之促調降
雙北娛樂稅不同調,新北市議員葉元之促市府分階段調降,別用課稅懲罰民衆娛樂。(葉德正攝)
職業表演娛樂稅新北課徵10%,北市卻僅2.5%,新北市議員葉元之指出,娛樂稅在1942年開徵,當時農業社會政府希望民衆避免消費、減少娛樂,但時代已不同,中央大力建設藝文場館,別用課稅方式「懲罰」民衆娛樂,籲新北市分階段調降娛樂稅。新北財政局迴應將研議。
葉元之說,當時政府課徵娛樂稅有「寓禁於征」政策意義,但娛樂已是大衆日常生活,政府甚至鼓勵大家看電影、欣賞藝文表演等經濟文化娛樂,去年政府振興券還加發「藝fun券」鼓勵民衆用於藝文娛樂消費。
文化部也將在板橋火車站旁的特專三用地設立「國家級國家兒童未來館」,到時候會有兒童文化體驗館、數位藝術體驗館,葉元之說,之後收門票也要課徵娛樂稅,根本與政府推廣藝文的政策背道而馳。
葉元之也說,課娛樂稅的標準更怪,財政部曾函釋「職業性說書」要課娛樂稅,所謂職業性說書是指「講解書中意義或講說評詞、故事」,那各級學校或補教業者是否也要被課娛樂稅?同一函釋卻說舉辦「全方位成功經典講座」並非說書,難怪網紅會說「適當包裝即可避稅」。
葉元之表示,去年新北市課電影院娛樂稅400萬、藝文活動74萬、KTV3300萬,金額不大,影響市府財源有限,去年中央政府超收4327億的稅,新北市應該爭取中央其他稅源。
財政局長李泰興表示,稅務要整體考量,娛樂稅雖佔稅收不高比例,但中央財政紀律會要求針對減稅項目,需提出替代財源,財政局會再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