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摘精選》共同壁和樓地板漏水,可以要求進入鄰居家修繕嗎?

爲修繕自己的房屋,是否有權進入鄰居家檢查?共同壁、樓地板及其內管線之修繕費用應如何分擔?(示意圖/shutterstock)

案例

佩佩和阿治住在同一棟大樓,佩佩住在四樓,阿治住在五樓,爲樓下樓上關係。從去年開始,佩佩家的主臥室及浴室天花板出現漏水現象,且越來越嚴重。

佩佩認爲是樓上阿治裝潢房屋所造成,屢次請阿治處理,但阿治始終置之不理,甚至拒絕佩佩僱請工人進入屋內檢查修繕,佩佩該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呢?

爭點

爲修繕自己的房屋,是否有權進入鄰居家檢查?共同壁、樓地板及其內管線之修繕費用應如何分擔?

分析

☆住戶於必要情況下,有容忍相鄰住戶進入房屋修繕之義務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6 條第1 項第2 款、第2 項、第3 項之規定,住戶於他住戶因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進入或使用其專有部分或約定專用部分時,不得拒絕;進入或使用,應擇其損害最少之處所及方法爲之,並應修復或補償所生損害;住戶違反第1 項規定,經協調仍不履行時,住戶得按其性質訴請法院爲必要之處置。

其立法理由在於明確規範區分所有權人間之相鄰關係,以杜紛爭,故倘非進入相鄰區分所有權人之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即無以完成其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該相鄰區分所有權人自有容忍之義務。

因此,佩佩爲修繕樓地板漏水狀況,必須進入阿治家時,阿治不得拒絕。但應注意的是,佩佩應選擇對阿治損害最少的方法,如果因而造成阿治發生損害,也需補償阿治所受的損害。

共同壁、樓地板及其內管線之修繕費用,原則上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但可歸責於某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2 條規定,專有部分之共同壁及樓地板或其內之管線,其修繕費用由該共同壁雙方或樓地板上下方之區分所有權人共同負擔。但修繕費系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負擔。

關於共同壁或樓地板漏水的案件,法院通常會依原告之聲請,囑託鑑定單位鑑定漏水原因及修復費用,以資確認修繕費應由何人負擔。

另外,倘若漏水造成傢俱、地板毀損或其他損害,可依照《民法》第184 條第1 項前段:「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之規定,請求損害賠償,又居住安寧屬於人格法益,如果漏水情況侵害居住安寧達情節重大之程度,亦可依照《民法》第195 條第1 項:「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之規定,請求精神慰撫金。

因此,如果佩佩家漏水的原因是可歸責於阿治,佩佩得依照公寓大廈管理條第12 條但書、《民法》第184 條第1項前段及第195 條第1 項之規定,請求阿治容忍其進入修繕,並給付修繕費及賠償損害。

民事起訴狀訴之聲明參考範例

一、被告應容忍原告進入被告所有門牌號碼臺北市○○區○○○路○段○○○號○樓房屋內,就原告所有門牌號碼臺北市○○區○○○路○段○○○號○樓房屋如附件所示之漏水情形,進行修繕至不漏水狀態。

二、被告應給付原告新臺幣○○○元,及自○○○年○月○日起至清償日止,按年息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

三、訴訟費用由被告負擔。

四、關於第一項及第二項之訴,原告願供擔保,請準宣告假執行。

(本文摘自《惡鄰退散:專業律師教你40 個告別壞鄰居的自保撇步》/布克文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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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殷殷期盼本書除了能夠增加大家的法律知識外,也能在遇到居住權益問題時,成爲一本實用的工具書。由於居住爭議類型萬千,難免疏漏,無法一一羅列說明,留待將來有機會再行撰寫不同類型的案例,爲大家建立最基礎的居家法律知識。

【作者簡介】

吳孟勳律師

學歷:

政治大學法律系學士

政治大學法律系研究所刑事法組碩士

經歷:

律師高考及格

專利代理人

維欣聯合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

國防部公聘律師

臺北市政府法律諮詢律師

新北市政府青年律師服務團律師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覆議委員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扶助律師

著作:

搶救被告—律師在警局教戰手冊(共同執筆人)

陳柏均律師

學歷:

政治大學法律系學士

政治大學法律系研究所刑事法組碩士

經歷:

律師高考及格

專利代理人

維欣聯合律師事務所合署律師

長風律師事務所合署律師

世新大學終身教育學院法律學士二十學分班講師

臺北市政府法律諮詢律師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扶助律師

著作:

搶救被告—律師在警局教戰手冊(共同執筆人)

林明賢律師

學歷:

政治大學法律系學士

輔仁大學法律系研究所公法組

經歷:

律師高考及格

維欣聯合律師事務所合署律師

臺北市政府法律諮詢律師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扶助律師

許仁純律師

學歷:

東吳法學法律學系學士

輔仁大學財經法律學系碩士

經歷:

律師高考及格

臺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

遠東聯合法律事務所律師

環宇法律事務所律師

維欣聯合律師事務所合署律師

臺北市政府法律諮詢律師

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扶助律師

《惡鄰退散:專業律師教你40 個告別壞鄰居的自保撇步》/布克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