紓困條例及特別預算延長 會計師提醒企業租稅措施
紓困條例及特別預算延長 會計師提醒企業租稅措施(本報資料照)
立法院三讀通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及其特別預算施行期間延長1年至明年6月30日。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法律服務會計師林巨峰建議企業要注主要的租稅措施和因應對策。
首先攸關租稅措施,主要有三大要點:首先,營利事業給付員工防疫隔離假或照顧假薪資費用可加倍減除;但該薪資費用應排除政府補助款,且不能重複適用其他租稅優惠(如研發投資抵減)。
其次,依據紓困特別條例從政府領取之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皆可免納所得稅;以及所得稅全面展延申報繳納、因疫情繳稅困難可申請延(分)期、擴大書審適用純益率打八折、營業稅溢付稅額退還、小規模營業人減免營業稅等優惠措施。
因應近期國內疫情嚴峻,快篩試劑、防護罩、口罩、額溫槍及消毒酒精等各項防疫物資的需求大增,林巨峰提醒,企業採購防疫物資供全體員工使用,不需視爲酬勞員工性質,相關費用皆可覈實認列,且所取得發票的進項稅額,可申報扣抵。
另外,企業若捐贈防疫物資給各級政府(含公立醫院),相關費用可全額認列不受金額限制,且進項稅額可申報扣抵;若捐贈對象爲機關團體(如財團法人醫院),費用可認列上限爲營利事業所得額的10%,但進項稅額不能申報扣抵。提醒企業於防疫之餘,亦須留意相關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