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搖飲標示不實 10家挨罰36萬
消保處展開查覈,發現包5家業者總糖量及總熱量與標示值不符合,2家未標示總糖量,還發現有2件原產地標示不實、2件未標示原產地,至今各縣市均已依食安法開罰、共達36萬元。(林良齊攝)
衛福部食藥署要求手搖飲料店(現場調製)應從今年1月1日起標示總糖量、總熱量等,供消費者選擇,近期消保處展開查覈,發現包括老虎堂、揹包客棧小吃店、萬波島嶼紅茶、一芳水果茶及丹丹漢堡總糖量及總熱量與標示值不符合,健康橘子工坊、鮮自然等未標示總糖量,還發現有2件原產地標示不實、2件未標示原產地,至今各縣市均已依食安法開罰、共達36萬元。
消保處調查提及,老虎堂的錫蘭茶原產地標示爲斯里蘭卡、印尼、肯亞,檢視其原料卻發現原產地來自斯里蘭卡、印尼、肯亞、越南,老虎堂復刻紅茶標示肯亞、斯里蘭卡、印尼及美國,檢視其原料卻發現原產地來肯亞、自斯里蘭卡、印度及澳大利;清心福全的咖啡奶茶及咖啡奶茶原產地標示臺灣,但其咖啡粉來源卻標示爲巴西。肯德基及珍煮丹則被發現未標原料原產地。
對此,清心福全表示,此事件爲活動期間文宣誤植,於今年4月經承辦單位提醒後,當下已全面更換,並呈交相關文件證明。萬波島嶼紅茶則迴應,飲料商品全部經由SGS檢驗,收到衛生局通知後申請複檢結果皆相同,而衛生局未保留檢體,故無從得知問題,已要求萬波各門市員工加強SOP製作的執行
衛福部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副主任蔡佳芬表示,未標示依食安法可罰3萬至300萬元;標示不實則可依食安法開罰4至400萬,所有的業者均已開罰、合計共開罰36萬元。
行政院消保處消保官王德明也提醒,依國民健康署建議50至60公斤的輕度工作者每日額外攝取的糖量不宜超過45克,建議消費者可選擇低熱量、少糖或無糖等飲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