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押主因曝!應曉薇搜索前一晚想從清泉崗逃香港 辯:替媽媽買藥
應曉薇搜索前一晚想從清泉崗去香港,辯稱要替媽媽買藥。(中時資料庫)
臺北地檢署偵辦前臺北市長柯文哲任內涉及之京華城案,昨(28)日指揮廉政署兵分48路搜索,檢廉發現,應曉薇在搜索前一晚,帶臺胞證有意在臺中清泉崗機場搭機到香港,因此提早一步依涉犯重罪,有逃亡之虞,緊急拘提到案。應曉薇辯稱,並非有意躲避,只是要前往香港替高齡的母親買藥。
應曉薇在偵訊時表示,母親已經高齡97歲,她要去香港替母親購買一款當地纔有的藥品,並非要潛逃他國,他會坦然面對調查。
實際上,檢廉早已緊盯應曉薇行蹤,包括她6月前往加拿大參加女兒畢業典禮,與沈慶京、吳順明等前往威京集團、陶朱隱園,全都在檢方掌握之中。
檢廉發現,京華城及威京集團於2020年2月透過議員應曉薇找時任臺北市副市長彭振聲,要求將陳情案送交都委會,但彭振聲認爲須先經都發局評估而拒絕;可是京華城同年3月再透過議員應曉薇找到柯文哲時,此案便由上對下「直接交辦」。
柯文哲於2020年3月10日與應曉薇舉行便當會,京華城同年3月17日直接向臺北市政府市長室陳情,包含容積率560%及更多樓地板面積等內容,柯文哲同年3月19日交辦都市發展局處理。檢廉追查金流發現,威京集團在應女陳情京華城案前後,雙方有多次異常鉅額金流,懷疑是賄款,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行、收賄罪。
檢廉發現,應女27日晚間有意出境到香港,以應女涉犯重罪,有逃亡之虞,緊急拘提應女到案,法院裁準羈押。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爲無罪。